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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强奸罪,伤害罪,男性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用暴力手段,强行与男性发生关系算不算强奸?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针对男性的性犯罪,罪名不称为“强奸罪”,而是“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名的客体要件只限定于“女性的性权利”,犯罪对象只针对女性。
为什么性侵男性,罪名不能用强奸罪?
介绍过,强奸罪行的基础概念源于传统贞操观,而传统贞操观只针对女性。
更重要的是,强奸罪罪行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奸入”,以此作为既遂与未遂的界线。
但是,由于男性与女性生理构造不同,以此标准作为认定的话,就会导致针对男性的性犯罪认定标准不严谨,出现枉、纵的情况。
正是因为强奸罪罪名这个既遂与未遂的认定标准无法套用在男性身上,因此,针对男性的犯罪,就无法使用强奸罪罪名,而使用故意伤害罪罪名。
故意伤害罪可以包含强奸罪的内容。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具体而言,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行为。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就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
客体要件——
强奸罪名的客体要件为女性的性权利,这属于人身权的一种;
故意伤害罪的客体要件是以身体权为内容的人格权,也包括了男性的性自由权,同样都可以归为人身权。
客观要件——
强奸罪的客观要件是违背女性意志,侵犯女性贞操权;
故意伤害罪的客观要件是非法侵害他人身体权并造成一定伤害。身体权方面,与女性贞操权是对等的。
可见,两者除了说法不同,实际上故意伤害罪是可以包含强奸罪名下的内容的。
再看量刑标准。
强奸罪,一般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事由为性侵的故意伤害罪,加重入罪,以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为基础线,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以故意伤害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死亡为基础线,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那么,从处罚上你也可以看到,事由为性侵的故意伤害罪,其处罚力度不小于强奸罪罪名。
所以说,虽然针对男性的该类犯罪,罪名不称为强奸罪,但实际上除了罪名以外,其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两者几乎是完全一样的。
立案标准,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罪行,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要立案追究;事由为性侵的故意伤害罪,同样是行为犯,两者相同。
有所不同的,只是认定标准。以故意伤害罪入罪,可以避免既遂与未遂模糊不清的问题。
故而,以故意伤害罪罪名来认定处理针对男性的犯罪,虽然不称为强奸,但其他方面都是没有问题的,照样触犯刑法,照样承担法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算强奸罪,但可以评价为猥亵行为,猥亵行为和强奸罪一样,同样也是侵犯他人性的自己决定权的行为,如果妇女在猥亵成年男子过程中,导致成年男子轻伤及以上结果时,完全可以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知道,在法律上,男性违背女性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会被法律判处强奸罪,那么若是两者主体调换过来了,女性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的,还会被判处强奸罪吗?有什么不一样吗?下面,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吗
1、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
实践中,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2、除上述问题以外,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情形还包括:
(1)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2)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3)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4)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强奸罪。
二、强奸罪如何量刑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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