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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与人出去游泳溺水,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游泳,水库,过错小孩与人出去游泳溺水,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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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年满17周岁,具有一定生活知识和经验,应当具有与其年龄、智力相当的生活能力和安全常识。
其自愿参加这项危险活动,且可能隐瞒其不会游泳或未成年的事实,属于自甘风险,自己存在过错,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
其次,欧戈夫妻作为欧辉的法定监护人,尽管在外出时委托家中父母对孩子进行照顾、保护,但没有有效作为,导致欧辉脱离监护,在没有任何保护的情况下,参加自然水域游泳的危险活动,而遭受生命之损害,欧戈夫妻及受托监护人均未尽监护之责,存在重大过错,对欧辉溺水死亡之损害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法院认定欧戈夫妻及其受托监护人、欧辉承担90%的责任,谢金承担10%的责任。
对于欧戈的损失,法院确认为:死亡赔偿金765,060元、丧葬费37,260元、精神抚慰金30,000元、处理事故亲属交通费2,084元、误工费692.20元,共计835,096.20元。
最后,法院判决,谢金赔偿欧戈夫妻83,509.62元。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大家认为这个判决合理吗?欢迎留言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看是什么情况!如果是小孩自己跟着去的话!如果是大人带小孩去的话,那就有重大的责任就要保护小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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