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业委会属于什么性质?
业主,业委会,业主大会业委会属于什么性质?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业委会属于什么性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说业委会类似村委会和居委会都是基层自治组织。但又有原则不同。业主是小区物业资产的所有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自治,业委会是执行机构,担负物业资产运营、增值保值、维持物业运转,维护物业秩序重任,兼有经济、政治、社会组织属性。现在国家给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定性、权利义务距离它的应有地位、定性、权利义务来说相差甚远,业委会基本上一个软体组织,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也是全国物业烂象,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横行的根源之一。业委会这种状态主要也是国家缺乏实践经验,也包括腐败权利寻租逐利作用阻碍,更有业主国民素质,特别是当家作主意识和能力很差的拖累。现在国家也在竭力加强治理,但既得利益集团尾大不掉,非常难以奏效。非常可喜的是《民法典》的修改、发布、实施就是巨大进步。虽然还有空间,但实现物业管理进一步合理化、科学化基本上有了法律基础。但是相关改革还是大大滞后。比如《物业管理条例》就需要做巨大修改,或者干脆另起炉灶制定一部《业主自行管理物业条例》,非常重要非常迫切。它的要义首先是物权、治权、管权统一于业主,不允许他人来分权;其次业主大会是最高权利机关,必须雷打不动,朝着法人机构方向努力;三是业委会是执行主体,朝着法人代表机构方向建设;四是重点维护好物业运营、物业秩序的基础上,另一重点工作是物业资产的经营运营、保值增值、为业主也为国家创造增值和就业,两个轮子转,适当分离,但必须统一于业主大会领导、业委会管理;五是存在于社会和市场的大量物业服务人,专门司职服务,无管理权力;六是行政权保持《民法典》规定只承担对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协助义务,无权力设定;七是物业争议主要是依法解决当务之急是业主们积极尝试业主自治自管实践,一定会得到甜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啥也不是。啥也不干。啥也不管。只能干一件事。就是与物业签合同。接受物业的贿赂。为了区区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人格。出卖全体业主的利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部分自私自利的人加一部分热心公益的人自由组合的大杂烩啊,,没有多少公信力,,,一般来说啊,,是大前提下搞自己的小动作,,,有利益时决不吃亏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委会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在政府指导下且在法律范围内组建的一种集体自治组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主委员会其实就是一群乌合之众!有利益时业主委员会内部你争我夺,一旦出了问题,他们又没有明确的责任(指法律),甚至连业主委员会的人都找不回来,象兔子一样跑的无影无踪。这个组织其实就是业主,所做的任何决定都是业主(或代表业主)所做的,所以也不好追究。最麻烦的是这个组织不好撤销,是业主自己选举的,政府又无权任免,不像物业公司,出了问题我们可以找法人代表,政府可以直接管理,也可通过法律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每个小区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选举出一个执行机构,就叫业主委员会,简称业委会。因为几百几千个业主,意见声音不可能统一,只能按照大多数原则,由几个代表去表达(一般由7或9人组成)。
按照物业法规,业委会的性质是公益性群众组织,类似村委会,但因为公益性和兼职性(委员没有工资报酬,业余时间付出),又没有那么大的执行力。很多业主有两方面的误区,一个认为业委会无用论,一个认为业委会大用论,甚至把业委会当领导,小区事务都由业委会管理,管不好就是不作为。
其实,业委会只是监督督促物业服务,反映业主意见。监管公共收益,用于园区设施维修维护。至于换不换物业,用不用维修资金等事项,业委会说了不算,必须由全体业主表决,多数同意才行。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