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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应届生一个月试用期过后,已签订劳动合同,被口头辞退,说不能胜任工作,做到月底走人,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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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用人单位以你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根据第四十七条的标准进行经济补偿。
那么这一条里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怎么样界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二是是否经过培训或者调岗。
首先是不能胜任工作的标准不是凭感觉或者是随意定的,而是依据国家标准定额、同岗位人员的普遍工作量作为标准来衡量,这个要有具体的数据和实例,而象未位淘汰、互相测评是不能作为依据的,比如定额一个人一天搬砖一千块,你虽然一天搬了一千一百块,但别人发浑最少搬了一千二百块,要把你淘汰掉,这样就可能最后伤害到广大劳动者。
再就是你不能胜任工作也不能马上就辞退,而要先培训或者调岗,比如你搬砖,一天一千块的定额完不成,可能是方法不对,要经过培训改进,也可能是你的身材小,不适合搬砖,让你去砌墙你会砌得更好。
如果是通过培训或者转岗,你还是不行,不能完成基本的任务,用人单位才可以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辞退你。否则就可能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不能或者劳动者不愿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劳动者二倍补偿金的赔偿。
作为一位才出校门的劳动者,刚过试用期就被人说不能胜任工作,我觉得不是你工作能力的问题,而最可能是工作态度的问题,试想一个才出校门的学生,到一个单位工作一个多月,别人也不会让你独挡一面,或者要求你做什么难事,大多是跟在别人后面做些辅助性的工作,你有不懂不会的尽可以问可以学,就是别人不教,自己也可以去网上查和学。
但是要是你不愿意去做事、不想去学,拈轻怕重、偷奸耍滑、一叫三溜的,甚至还要说些挑是拨非、阴阳怪气的话,不仅不能做事,还影响到别人的工作,那别人肯定容不下你。
你要是嘴甜一点,人勤快一点,就是能力差一点,别人也不会赶你。
所以,你还是应该多自我反省,既使离开这个单位,也可防止再蹈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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