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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北京,还能继承河北老家房屋吗?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户口迁移北京,还能继承河北老家房屋吗?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户口迁移北京,还能继承河北老家房屋吗?宅基地还有使用权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户籍迁至北京,意味着脱离了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有关土地法律规定:在农村老家房屋有合法完备的手续,并且现在房屋还保留完好可居住的情况下,老家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而且一直住到房屋不能居住为止,反之,即使老家的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及建设的合法手续,如果房屋倒塌或已不能居住你的继承权也只有地上建筑和附着物归你,宅基地使用权从此灭失了,地随房走,房屋的不存在宅基地使用权也就不存在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
房子可居住的情况下,可以继承,相应的,也能获取宅基地使用权。
这里简单分享两个知识点:
继承宅基地房,不区分户口
户口迁移北京,说明已经是非集体户。非集体户是不能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房,而房子又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可由继承人继承(不限户口、不限国籍)。房子建在地上,所以有个“地随房走”的原则——通过继承宅基地房,进而占有了宅基地、有了宅基地使用权。
这里引用一些“官方”说法作为依据:
六、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所以:
有房,可继承,相应有了宅基地使用权。无房,不可继承,不能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收归集体。关于宅基地使用权
注意上述引用中的最后一句话:“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这句话,说明的是为什么一个非集体户成员还能使用本集体宅基地的原因:
这块宅基地,是因为发生了宅基地房的继承,所以才能确权给了非集体户成员。
而另外一层意思,则是与我国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政策挂钩:非集体户成员通过继承宅基地房的方式得到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对房子进行大修、翻盖,等到房子不能继续使用,宅基地退还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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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河北老家的农村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已经由父辈确过权,说明你家已拥有该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根据现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办理的规定,因继承地上房屋原因是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不受继承人户口、身份及宅基地申请条件的限制,所以不会因为户口迁入北京而丧失宅基地使用权。
申请办理使用权转移登记时,有几个注意事项:
1、房屋现状完好,无安全质量隐患。
2、符合有关的规划要求。
3、无房屋权属纠纷或限制权利。
办理使用权转移登记后,有几个注意事项:
1、继承人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能申请原地重建或移址新建。
2、平时加强房屋的管理维护,避免疏于管护造成倒塌,从而丧失宅基地使用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可以继承河北老屋,你有宅基地使用权,只是你的使用权是有年限的,直到你的房屋不能再住人为止。你没有在宅基地上翻盖房屋的权利。所以你如果想常驻,就趁早进行修缮,保证房屋可以长期使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有明文规定,农民户口进退自由,是县级城市。北京是县级城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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