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公司长期不发放工资,但每月都扣除个人所得税,属于偷漏税吗?
工资,个人所得税,情况公司长期不发放工资,但每月都扣除个人所得税,属于偷漏税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公司长期不发放工资,但每月都扣除个人所得税,属于偷漏税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情况。好像在汇算清缴前发放就可以,不需要调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不属于,还属于多缴税了。因为劳动者没有收入,还缴税,年底还能把多缴的部分退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实际未支付工资而有扣缴申报属于虚列成本,存在重大偷漏税的风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不发工资还扣税,这个行为你个人怎么会认同呢?扣的税钱从哪里来呢。
个人所得税是劳动者收入对应部分所产生的税收,单位不按时发工资已经是侵权和违法了,还私自扣除所得税属于明显的将资金分散挂名,如果你未收到收入而名下有交税记录,可以直接向税务部门反应,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个人收入和交税记录,不一致的直接在软件上反馈即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资未发放却申报了个人所得税如何说明?
答:第一种情况: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
有时候企业由于资金困难,或者天灾人祸,可能没办法及时发放工资.等到企业正常的时候,就会在一个月内合并发放数个月的工资.
遇到合并发放多个月的工资的时候,我们先向税局说明情况,最好有书面说明,就等于像是具备了一个案.
向税局说明情况之后,正常申报未按时发放的工资,虽然实际上没有发放,但是也可以正常申报个人所得税.
合并发放工资的当月,把以往应发而未发放的工资剔除,再申报剩余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种情况:补发以前的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以前的工资已经正常申报了,个人所得税也正常缴纳了.但由于公司对员工以往的工资做了相应的调整,需要补发以前的工资.
这种情况也需要向税局书面说明,然后把补发的工资,摊回到以前的工资,再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与婆婆的相处,是该礼貌客气,还是像跟自己妈妈一样随意?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