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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女教师离职工资被扣只剩10元并被废掉其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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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何看待女教师离职工资被扣只剩10元并被废掉其手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日,广西柳州的一名钢琴女教师在办理离职时发现自己的工资竟然只剩10元。当时她便充满疑问,向老板索要考核扣款单,在索要过程中被老板殴打。录音中女教师不断发出惨叫,而打人者则嚣张的称:“我付的起医药费!”据悉女子是一名钢琴教师,被打后手指骨折、全身多处受伤,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行政处罚书裁定嫌疑人拘留7天、罚款200元。
根据新闻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处罚有些过轻了。
从案件的描述来看,我认为处罚实在是太轻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嫌疑人最终受到的处罚仅仅是拘留加罚款,也就是说嫌疑人的行为最终只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情节较轻,或者甚至可能根本没有被认定为故意伤害。我认为这个处罚结果是令人失望的,并且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殴打他人并且造成他人手指骨折以及全身多处受伤,其实已经够得上故意伤害致轻伤了,这样的行为本应该是要受到刑事处罚的。
老板为什么气焰如此潇洒?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培训学校老板,气焰竟然如此嚣张。老师办理离职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克扣工资,还要砸人饭碗?对于钢琴老师来说,双手就是挣钱的工具,手指遭遇如此严重的骨折,对于她今后的职业生涯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影响,实在不能理解老板究竟是出于什么目的做出的如此举动,对这名钢琴教师造成了如此大的伤害。
找工作还是要多留个心眼,避免入坑。
这一事件对于处于求职找工作过程中的人来说也是一个警示和提醒。在找工作时还是应该尽量选择那些行业内具备一定名气很多地位的正规公司,并且在入职前尽可能在网上搜索一下与该公司相关的评价信息,再三确认之后在考虑入职。这不仅是为自己的前途做考虑,更是为自己的个人安全着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老板该属黑恶势力,打黑除恶!判刑十年以上!
并赔偿款给老师伤残费!误工费!等多种补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把女教师被打与河南大学生掏鸟被判重刑事件对照起来看,得出以下结论:
生活真不易,特别是在广西。不仅是南宁的新冠病例陈某为了生计奔波劳碌,同时打两份工(一份是消杀公司的消杀工作,另一份是广告安装公司的安装工),柳州被打女教师也是兼职!不仅是女教师、打工者兼职,现在很多人也在兼职!看人要看准,入职需谨慎!不要入了狼窝,得不偿失!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人还没有定级!柳州女教师兼职被打事件
【事情经过】
韦女士是一名钢琴老师,2017年,她应聘为某培训机构的兼职老师。2020年10月,接到启乐艺培通知,称要降低课酬,韦女士不愿意,决定辞职,在11月10日正式向该培训机构辞职。在11月24日下午,她询问公司是否接受自己的辞职,但是在当天晚上她就收到自己被开除的消息。在25日下午,培训机构的负责人巫某约韦女士见面,结算工资。次日,两人如约见面的,当时考核单显示韦某因诋毁造谣机构罚款1000元,擅自调课罚款500元等,总共算下来韦女士只剩下10元的工资。韦女士对此表示怀疑,就让巫某拿出证据,但被巫某拒绝了,随后韦女士就表示拿着考核单回家次日再给其答复,说着就要离开,但是没想到会遭到巫某暴打。
【被打伤情】
1.全身多处软组织挫裂伤 ;
2.开放性指骨骨折(左手手指);
3.指关节囊破裂(左示近指间关节囊);
4.手部肌腱损伤(左手手指) ;
5.上肢撕脱伤(左手手指)。
【处理结果】
行政拘留7日(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4日止),罚款200元.
河南大学生“掏鸟”被判刑事件
事情经过:
2014年7月14日,河南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学生闫某在暑假期间,他和朋友王某去河边洗澡时,在邻居家门口发现鸟窝,于是二人拿梯子攀爬上去掏了一窝小鸟共12只。饲养过程中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后来,闫啸天将鸟的照片上传到朋友圈和QQ群,有网友与他取得联系,说愿意购买小鸟。他以800元7只的价格卖给郑州一个买鸟人,280元2只的价格卖给洛阳一个买鸟人,还有一只卖给了辉县市另一个买鸟人。后来,二人又发现一个鸟窝,掏出4只鸟。不过这4只鸟刚拿到闫某家就引来了辉县市森林公安局民警。第二天二人被刑事拘留,同年二人被批准逮捕。
处理结果:
2014年,新乡市辉县市检察院向辉县市法院提起公诉。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三次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定闫某所掏的鸟是燕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2015年,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以非法收购、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闫某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以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和5000元。2015年新乡市中院对此案做出裁决,维持了新乡市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
我是职场精英培训师犁子,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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