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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成都一代孕妈妈被客户退单导致孩子无法上户?
孩子,代孕,梅毒如何看待成都一代孕妈妈被客户退单导致孩子无法上户?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不过希望有关部门在此事件曝光之后进行调查,对涉事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一方面是净化社会环境,另一方面也是避免此类矛盾和纠纷在后续的发生。
吴女士疑似目的不纯。
个人认为,吴女士的一系列行为存在目的不纯的嫌疑。她年过四旬依然坚持代孕是为了获取利益,她生下孩子后卖掉出生证也是为了利益,这也不得不让人怀疑她生下孩子的目的是否也是为了利益。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关于非婚生子女的解释: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简单的说,非婚生子和婚内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按照吴女士的操作,我认为有理由怀疑她有意图想要获得孩子生理意义上的父亲家庭财产的动机和嫌疑。
一个连自己孩子的出生证明都敢随便卖掉的人,我实在是很难判断她的底线究竟在哪里。
最可怜的还是孩子。
讲到底,这一事件中最可怜的还是孩子。孩子从还没出生时就成为了两户人家之间的工具。到了出生之后,又因为自己亲生母亲一系列令人不可理解的操作直接变成了一个黑户,今后她在学习,甚至是求职上都可能受到严重的影响。
再考虑到她的母亲在生育前还患有梅毒这样的传播性疾病,她本身的身体状况都可能存在疑问,还可能对她成人以后的婚嫁造成影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位四川成都的代孕妈妈,代孕之前在公司接受了严格的身体检查,当时数据显示,各项指标都很正常。但是在孩子三个月的时候,突然查出梅毒。因为代孕方被查处梅毒,客户要求中止合作,提出流产。但代孕妈妈考虑孩子已经四个月大了,于是选择将孩子生下来。
女方后面将孩子的出生证卖掉,现在上户口因为程序上不符合上户条件。
从生物学上来说,女方并非孩子生理学上的母亲。对于未婚生育子女来说,为了防止拐卖儿童出现,导致被拐儿童上户,我们要求提供亲子关系鉴定。因为代孕原因,双方并无血缘关系。这种情况下,自然是不能给其落户。如果我们这方面没有严格按照程序,那就有可能导致拐卖儿童通过这个漏洞来实现合法化。之前有的人员与司法鉴定人员串通,伪造亲子关系鉴定结论,受到法律惩处。
代孕,其实就是“借腹生子”,这是我们明令禁止的行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禁止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双方之间签订的代孕协议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自然属于无效协议。非法代孕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我国明令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那代孕生下的子女归谁所有,这确实存在麻烦。按我们正常的社会伦理秩序及认知,一般生育人便是孩子母亲。不过我们之前的《婚姻法》及现在的《民法典》,以及我们社会公序良俗,结合我们对子女父母关系的认知,主要还是以血亲关系作为认定。从这点来说,孩子原则上还是应当归生母所有。虽然代孕方违反委托方要求,擅自生下子女。但考虑到对方明知这种行为违反法律规定,仍然借腹生子,既违法,也有悖社会公德,我们仍然应当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44岁成年人,按以前说法人到中年!还做出这种和年龄,阅历及其不统一的事件,说明一件事,“天真的人”就是缺心眼、脑残。想赚钱走捷径,才会有如今这个结局,一句话,该!
每一个成年人,都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如今,只好自己想办法给孩子上户口,养大孩子,弥补自己愚蠢带给孩子的伤害,尽管往后日子会苦,会累,这叫自己造的孽,自己弥补。
44岁,活了偌大年纪,还干这种事情,简直不可思议,前几十年的饭白吃了,直接一个脑子有坑,智商欠费。
怎么看?别人的事情,看客当故事看,只是觉得现实生活中,怎么会有如此愚笨的人,竟然在偌大年纪还能干出这事,不论委托代孕方怎么言而无信,自己心里没点数吗?当下社会,是唯利是图,可也要有底线不是?这钱赚的窝心啦,直接砸手里了吧?
希望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不是不择手段,丢人现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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