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大学老师杀害19岁女生案今日开庭,嫌犯拒认罪,称「自己有精神病」,这一案件判决结果可能是什么?
被害人,当事人,嫌疑人大学老师杀害19岁女生案今日开庭,嫌犯拒认罪,称「自己有精神病」,这一案件判决结果可能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被大学老师杀害女生父亲发声:他在法庭狡辩带刀是为了自杀,无悔意】10月30日,安徽大学老师杀害19岁女生案今日开庭。庭审结束后,受害人父亲说,被告郭某在法庭上毫无悔意,说自己带刀是准备自杀,并非杀人,称自己有精神疾病,还质疑对他无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案件将择日宣判。安徽一大学老师郭某求复合未果,将19岁女孩涵涵(化名)杀害。事发一年后,此案将于10月30日开庭审理。代理律师透露,除涵涵外,郭某还骗了其他人。涵涵母亲称,每晚都要靠吃安眠药入睡,唯一诉求就是判处凶手死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这种回应就是当事人最后的狡辩而已,之前司法鉴定已经判定他没有任何精神疾病,他这么做的目的为了减免自己的刑罚,想为自己留条命而已。我认为当事人大概率会因为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原因有以下几点:
1.当事人并无精神方面的疾病,需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之前的司法鉴定就已经认定当事人没有精神方面疾病。此外,当事人在案发时还是国内一所大学的在职教师。作为一名大学老师,不仅在入职时需要接受相关的检查,每年也都需要接受各方面的审核,如果他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学校和他的学生们也应该早有所察觉。因此,我们应当认定当事人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需要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2.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再来看看当事人的犯罪行为:
在当事人与被害人通过派出所的调解和平分手之后不久,心有不甘的当事人在学校门口持刀尾随被害人,并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连捅被害人十余刀,之后企图自杀未遂。
当事人的犯罪手法极其恶劣,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再考虑到其大学教师的身份,更是对于纯洁象牙塔形象的巨大侮辱。因此,不管从哪个角度来看,我认为当事人都应该被处以极刑。
3.当事人的人品极其恶劣。
当事人在已有家事的情况下,大胆追求一个还不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大学女生,并且刻意向女生隐瞒了自己的婚姻状况,据说此人之前也曾与多名女生有染,这一系列的行为完全符合婚内出轨条件。
当事人在与被害人交往之后,多次殴打被害人,并且严格控制被害人的人际交往,完全是一个控制欲极强且具有暴力特征的危险分子。
综上,我认为当事人必须被判处死刑,这样才能平民愤,也只有死刑才能还被害人和她的家属一个公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悲剧的发生,作为大学老师的郭某牛,可以说是心灵扭曲,控制欲太强,也是其人性的的变态所致!而并非精神疾病!
虽然是大学老师,但是目前作为一个杀人犯,死罪的可能性非常非常的大,为了逃脱惩罚,狡辩自己有精神疾病。
郭某牛照片
然而,此前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推翻了他的所谓精神疾病的说辞,印证了其目的只是为了减轻法律对他的惩处,保命而已!
据说,这个杀人犯在法庭上,被指证犯罪的时候,装出一副蔫里吧唧、无精打采的样子,到他自己辩解时,声音响亮,可见,他想装出有精神病的样子,根据他前后的状态,已经表明他是个思维正常的人!
既然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毫无疑问要承担这起杀人犯罪的所有法律责任。
加上此前的司法鉴定也确认郭某牛没有任何精神疾病存在!
还有,除了事实认定他是思维正常的,作为一名大学老师,从入职到目前杀人,期间在大学任教,其行为正不正常,也可以通过走访调查,有众多的老师,学生能够见证这个杀人犯是不是他自己所说的有精神疾病!
另外,郭某牛杀害你学生时,并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女学生被砍杀倒地不能动之后,短暂停留,郭某牛又拿刀继续砍杀,直至最后医院也无法抢救!
而且,被害人身上刀口多达48处。女学生本来身高1米57,而身上最长的刀伤达到1米7,可见,罪犯是故意要置受害人于死地!其手段残忍,根本是有精神病的人所无法做到的!
从以上所说的多个方面,完全可以判定郭某牛的精神疾病的辩词纯粹是胡说八道,从这些完整的证据,说明他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判处死刑或立即执行,都是顺利成章的事情!
据说,这个作为大学老师的罪犯,曾经与多个女性有染,并且,诱骗被害人与其交朋友期间,已有家庭!加上此次事件情恶劣,社会影响极坏,不处以极刑,不足以平民愤!
所以,最终判决肯定死刑无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郭某牛,大学老师,博士,生平极度自信,聪明过人。这一次却扮演起了“精神病患者”的角色,试图借此逃避法律的制裁。笔者长这么大,可能从来没有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人,勉强称其为禽兽,恐怕都过分抬举他了。
——该案的判决结果,必定应为“死刑立即执行”,若非如此,难以服众。
2019年9月19日,郭某牛趁19岁女大学生涵涵下课时,偷偷埋伏在体育馆附近,并一路尾随至小北门外行凶。涵涵发现后,欲拦出租车逃跑,却被郭某牛追赶,涵涵试图逃至马路对面。刚跑到一半,被郭某牛追上,身中48刀遇害。且,造成涵涵体表伤口长度169.4cm,其身高仅157cm不到。可想而知,罪犯郭某牛是何等的残忍。
两人之前是恋人关系。郭某牛在校时担任涵涵的老师,以花言巧语蒙骗,并隐瞒其已经结婚的事实。尽管两人相差14岁,但没多久就走到了一起。相处1个月后,涵涵发现郭某牛性格极其怪异,占有欲极强,不允许她跟其他任何异性交流,随时翻查其手机,并要求其与母亲划清界限。最主要的,涵涵发现其有家室,因此执意跟他断绝来往。
上一篇:留守儿童未来在哪里?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