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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规定学生承诺毕业后在国内工作五年以上,否则不录取,对吗?
学生,国家,祖国名校规定学生承诺毕业后在国内工作五年以上,否则不录取,对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历史,当年邓小平爷爷为什么要促成公派留学这个项目。
1978年6月23日,邓小平听取教育部工作汇报后,说出这样一段话:“我赞成留学生的数量增大,主要搞自然科学。……要成千成万地派,不是只派十个八个。……教育部研究一下,花多少钱,值得。”一场中国近现代以来最大规模的出国留学热潮,就这样悄然掀起。
邓小平做出指示后十几天,教育部《关于加大选派留学生数量的报告》就交到了国务院。报告提出,立即选拔三千人派出留学。报告还对留学生管理机构、派出前的集训工作、回来后的工作安排都提出了建议。
教育部的报告刚刚递交,反对的声音就接踵而至。有人担忧,这样大规模派留学生出国是史无前例的,人派出去不回来怎么办?邓小平说:“你先把人给派出去,不要怕跑,跑10%、20%,还有80%。”
到了现在,我们很难要求所有留学生都必须回国,毕竟每个人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并不是说一定要回国才是报效祖国,在国外学习,为祖国学生牵线搭桥,培养国人也是一种贡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也对不对,毕竟法制社会下,强行规定的一刀切是不可取的。但是,特定的专业,特定的人群,特定的学科,学生和学校达成类似于协议的东西也是完全可以的。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高校还是为国家培育高端人才的地方,所以从留住人才或者培养人才为国家所用的角度,采取一定的政策,使得更多的优秀毕业生留在国内也无可厚非。
毕华为的现实告诉中国人,科学无国界,但是国家有。国与国之间的科技和人才竞争,如果学生选择出国发展,又一定要报考有对出国限制的学校,那就是学生的问题了。毕竟无论那个国家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公民的自由必定是在国家法律和社会契约许可范围内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初衷是好的,动机是好的!防止国内名校成为国外大学的研究生生源地,防止人才流失,理解并致敬!我是律师出身,先就法说法吧。首先,高考录取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相关招生政策;录取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录取的依据是通过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选择。你说的名校规定学生承诺毕业后在国内工作五年以上,否则不录取,既不符合法律、政策,也不符合高考录取原则和依据。所有因校而异、因人而异、预设的录取附加条件都是不公平的。
再说学生毕业后必须在国内工作五年的规定,本身也于法无据。公民有人身自由,普通公民别说是出国了,即便是加入外国国籍也是个人自由和权利,我们不承认双重国籍。同样,劳动权也是宪法赋予的,也不能加以限制。
改革开放是国策,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家每年投入大量财力,鼓励优秀毕业生出国留学,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海外学子学成归来,报效祖国。
我是萌宝爸,报社法务、律师,可以关注我私信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想道德绑架,这个要求也没有对错,这里需要你,把有限的高等教育资源给了你,当然希望你像前辈一样继续为更多的教育事业出力。
哪个行业都需要年轻人,所以啊这个看格局和自己的人生安排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清华北大录取新生,必须签约毕业后为祖国服务,不能再为美囯培养人才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初衷是好的,但在现实中不可取。
如果这样实行,有很多环节不好把握,比如他为了录取名校签了承诺,但以后不遵守怎么办?名校毕业也不是包分配的,他也是要自己找工作的,他违约了以后又如何惩戒?
要想解决留学生出国不回的问题,就要从基础教育抓起,从小学、中学、高中的教育引导抓起,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道德观,要培养他们以报效祖国为荣,不能一切以金钱为主,不能有那么明显的功利主义。同时,国家层面也要在政策,资金、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从国外学成回国带有科研成果的留学生大力的支持,给予高薪待遇,营造出栓心留人的环境,以吸引他们回来报效国家,同时也能改善这些人的生活条件,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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