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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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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不动产权证有可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人吗?
答案是肯定不能,农村不动产权证登记的是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土地只能在本社、本村内进行流转,本村社以外人员不属于本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不能享受本村社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就更不能办理过户。
我镇因修路拆迁时就发现1户村民在10年前将自己家的农房卖给外来的人,买房将房屋改建成三层楼房,现拆迁买房拿不出该房屋的宅基地证,因此在拆迁赔偿金方面比其他农户就少很多,对此不满就跑到政府闹,说政府为什么不给其办理宅基地证,经其自己陈述,自己是10年前从某人那买的,自己是外镇的人,房子修好后就外出务工,最近房子拆迁才回来,现在回来了,拆迁补偿却比其他人少呢?
大致了解后对其答复,非本村社人员不属于该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然不能享受该村社的宅基地使用权,因此就更不能办理宅基地证。
对于拆迁补偿费比别人少是因为你不是本村社的经济组织成员,不能享受相关本村社社员该享受的政策补助,而对于你只能赔偿房屋造价,按照政府统一补助标准核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因为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过户,因为属于本村集体所有,没有权利私自处理,只要管理权,经营权,看管权,另外,如果私自处理,遇到一些利益,福利,补助……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我有个朋友不想经营土地了,就私底下签了合同,把地过户给别人,结果,那地拆迁征用休铁路,结果两家互不相让,打起了官司,法院确判他们私底下签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这买主哪干呀,花那么多钱把地买下来,没得利益,反到亏钱,还好,法院最终给调解,心平气和的买家与卖家达成一致协议,卖家退回给买家一些钱事情也算有个圆满的结局,所以呀,做事还得三思而后行,多问问,多了解还是好处多多的,你们怎么看这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不动产权证可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
你好,农村不动产权证是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的。具体理由为: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拥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宅基地具有人身依附性,与特定身份相联系。不是本村人,就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无法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农村不动产权证是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的。
第二,根据司法实践来看,遇到宅基地买卖纠纷时,如果是本村人之间的买卖,法院一般认定买卖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卖给外村人,法院是不支持买卖合同效力的。
综上可知,农村不动产权证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只可以本村交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农村不动产权证不可以过户给本村以外的其他人。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符合条件的本村人之间进行转让。
一、法律法规依据
宅基地制度是我国土地制度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宅基地制度本身就是针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福利性政策,从这一政策出台之日就限定了宅基地在申请、使用等方面的特殊性。
涉及到宅基地的法律法规几经修订,宅基地审批管理制度日趋完善,但宅基地归属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的特性没有发生变化。
2020年1月1日起新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两条涉及到宅基地的内容在历次修订中均未有大的修改。从中可以看出,宅基地属于本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在本农民集体内允许出卖的(转让),同时因为住宅房屋依附在宅基地上,所以宅基地使用权也可以在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转让。
同时,《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五、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励农村村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转让宅基地。……”,国家各层面对宅基地的管理等并未突破宅基地制度设计之初的要求,对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紧紧的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俗称“本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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