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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第二章如何解释1000字以上?
道德经,万物,自己的老子道德经第二章如何解释1000字以上?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如何解释?
01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故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
高下相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恒也。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万物弗始,生而弗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02解释: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
天下的人都知道美好的东西就是美的本质,其实是丑呀。
老子所言之“美”为何成了丑呢?这是理解“美”的玄妙所在。
老子认为:“美丑”一物两面,对立统一。美的存在是以丑为前提转化过来的感知!美的根本是“丑”,本是不美。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
凡人都知道善良的事物就是善的本质,其实是恶呀。
故无相生:
所以说善恶之道不具相,无形无色,不可直观识别,是主观意识形态产生了“善与恶”。
难易相成:
难与易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它是相辅相成、共业共生的,没有难,易就不存在了。
长短相较,高下相倾:
善与恶、美与愁、高与低相互对较,其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极端面,本是一个对立统一体。
声音相和:
善与恶、美与丑又是声与音一样的相对不同性的统一体。
前后相随:
美与丑、善与恶有相对性、流动性、渐进性,从半美半丑到过分地求美——比如整容过度,丑态跟着就来了,物极必反的道理。
恒也:
这一段讲述的道理永远不变。
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传不言之教:
以上言论,圣人应该处在无为的境界,不必做一些常人不能理解、不能解决的事,应该告诉人们的是:不能通过语言传授,只能意会“善恶美丑”的根本道理”。
万物云而不辞:
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永远随着道的运行,劳作不停。
生而弗有:
自然物活着,从来不抱什么生活目的。
为而弗恃:
虽然运作创造了丰富的自然条件,但从不恃功自傲。
功成而弗居:
所创造的自然资源,从不占有。
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总结:无论自然界还是灵长类的人,只有不贪婪占居,无私奉献,真善美的品格才不会消失,常存于心。
以上只是字面解释。
03老子讲的是人道与天道
人道:圣人之道是按照自己的方式做自己的事,处理好对立统一的矛盾体,事物是相对的、有序的、和谐的、相通的,是一个整体,生不据为己有,自认有功功已失。
天道:日月星辰按照自己的轨道周而复始,不断运行的过程就是“无为”。
因而万物蓬勃,欣欣向荣,气象万千,而老天从不居功,这就是天道。
无为:这种行为叫“不言之教”,无功之功;无缘不论道,有功不自夸;一切顺其自然才是无为。道法自然才是无为。大道至简嘛!
作者:方 广
身于咫尺之方,心游万仞之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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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激请。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如何解释一千字以上,不知道作者的真正的意图是什么?以《道德经》第二章所包含的信息量,岂止是一千字可以表达。老子用六个字“道,可道,非常道”,把宇宙的整个格局都搭起来了。宇宙的起源是道,道的本质是真,真是根基。宇宙的规律是能量,能量是相对的善,善是规律,规律中所创造出来的价值是“非常道”的美。
老子《道德经》第二章就是写“可道”,解释“可道”,定义“可道”,可道的意思是可以说的道,宇宙的规律是相对的存在,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有对比,有空间,有名字,所以,宇宙的规律,自然的万物,都是属于科学的范围,都是可以说的道。第一章:“常有欲,以观其缴”,常,规律,欲,意识,缴,痕迹。万物的运行是有规律的,而且万物在运行中会留下痕迹可以追根溯源。所以,是可以说的道。
第一章老子隐藏了真,第二章开头久以“美”与“善”引出规律相对的属性,解读美的属性,巧妙地解读了道,可道,非常道的真正的含义。又把真善美三个字完美的融合在其中。
第一章是总钢,第二章规律,第三章是变化与价值,老子在前三章就把整个思想构建完毕。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也。这一句话的重点不是美,而是一个“知”字,“知”是知识,认知,“知识”是文明的开端,也是一切罪恶的开端。人类的一切文明从知识开始,一切战争罪恶也是从知识开始,不管是东方文明还是西方文明,都是从高等智慧开始掠夺低等智慧开始,而知识是获得一切智慧的启蒙。知识的功用是分辨是非,而知识也偏偏使人生产是非,所以,当天下人有了分辨美的时候,把什么东西当成是美的时候,把什么东西当成是好的时候,有了是非的知识,有了好坏的标准,有了对错的概念,人类就离开真理本来自然的道路,陷入自私自利,贪婪无度的罪恶的深渊而不能自拔,所以,“斯恶也”,而不是“斯丑也”。
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这一句话的深意也不是一般的深。在大家的认识里善的反义词是恶,为什么老子不是恶而是说“不善”。“善”的存在方式有三种,上善,中善,下善。上善若水是善的绝对状态,“,寥兮,周行而不殆”(第二十五章)。是一种概念,先天地而生。第二种善就是自然规律,当善被知道的时候,善已经成为自然规律,自然规律生相对的存在,能量的存在方式是正电子与负电子同时存在,不可能单独存在,如果正能量是善,那么负电子就是不善,总不能把负电子说成恶吧,如果把左手比喻作善,那么总不能把右手比喻成恶吧,善与不善是相对的概念,下一句就是有无相生是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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