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苟晶举报班主任儿女顶替上了大学,其学校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济宁市,学校,城区苟晶举报班主任儿女顶替上了大学,其学校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苟晶举报班主任儿女顶替上了大学,其学校有责任吗?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校有责任。学校如果不提供假档案,顶替事件办不成,所以学校是顶替事件中很重要的一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别人改写的人生,必须有人来担责!
我们需要一个真相,而不是息事宁人。
苟晶被班主任女儿顶替上大学,学校肯定是操作链条的一部分,肯定是有责任的。
目前苟晶举报班主任顶替上学事件,官方还在调查中。相信邪不压正,真相总有拨开云雾的一天。必须深挖顶替事件操作者链条,还寒门学子的教育公平,拨开乌云,让公平和正义普照。
作为连日来高考顶替事件频发的山东,几天前公布了陈春秀,王娜娜两起冒名顶替上学问题调查结果的通报,相信是下了大的决心,一定要给大家一个交代。
调查结果文末特别提到了对济宁市任城区苟晶反应的被冒名顶替问题,因为临近高考,估计要到高考结束后会官宣,大家拭目以待吧!
1,档案中的高中毕业登记表肯定是要学校盖章的。
班主任姓邱,女儿叫“苟晶”,考生档案如何与真苟晶一致,其中高中毕业登记表必然是学校进行监管和盖章的,涉嫌伪造档案问题。
在陈春秀调查结果,我们也可以看出操作的过程描述。
2,主要操作者是自己的班主任
和前两起事件不同,苟晶被冒名顶替上学事件主要操作者是其班主任,这问题就比较严重了,一个老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女儿精心挑选和周密计划了顶替苟晶成绩上学。确实令人愤慨至极。
这样的行为,已经不是师德范畴了,学校难道不知情,还是更深的利益链条。王老师不相信一个班主任在学校有这么大的能耐能一手操办的了。
除了学校,还有户籍部门,当地招生办,录取通知书邮寄,高校新生审核等多个环节,都需要一个一个把问题查清,必须每个环节都有人担责。
法网恢恢,相信这次山东的态度,一定会还大家一个真相。
你认为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据苟晶描述,有8位同学怀疑自己高考有问题,显然在学校不是一个个例,你细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肯定有责任,即使是班主任或老师瞒着干的,学校领导也是失职失责,他手下的人胡作非为,管不住,领导是推脱不了责任的。
何况这不是一般的事,领导应该是清楚的。有些表格上和报名表上是要盖学校公章的,学生的档案是要逐个审核的。至少分管教务的领导会知道,说不定校长都可能知道。
既如此,对于苟晶被人顶替事件的处理,就不单单是要处理弄虚作假的当事人,还要进一步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查清事实后,要给予严处,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而定,重则可以开除公职!
农家女苟晶23年的冤屈,是学校一手泡制的,学校是造成苟晶伤害之根、痛苦之源,学校也是改写她人生命运的“头道工序”。
因此,追责学校责任,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重处是非常必要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校有一定的责任,应该说在这个学籍管理上不到位,应该负有连带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校肯定有责任,一是学校学生档案管理监管不严,导致不法之人钻了漏洞;二是,学校存在包庇,协同犯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山东“苟晶事件”调查结果公布,部分事实有反转
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纪委监委机关、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单位组成的工作专班,与济宁市、任城区有关单位一起,对苟晶反映的“连续两年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目前,反映的问题已经查清,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苟晶,女,现为浙江省湖州市某公司电商部主管。
邱小慧,女,汉族,1976年11月生,1991年9月至1994年6月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中;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冒用苟晶之名就读于北京煤炭工业学校。2001年4月以苟晶之名在济宁市任城区教师进修学校参加工作。
邱印林,男,汉族,1943年9月生,中共党员,高级职称,1992年9月至2004年12月为济宁市实验中学教师,2004年12月退休。系苟晶在济宁市实验中学读高三时的班主任,邱小慧为其次女。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