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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个女儿的,因超面积房屋确权可以分家立户吗?能分户就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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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两个女儿的,因超面积房屋确权可以分家立户吗?能分户就不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道理两个女儿的家庭是不能分家的,除非是两个儿子都结婚成了家,那是可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现在有些人老是钻政策空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个女儿大了同时都不愿意外嫁,招男方上门,这样的情况应该分家立户,各自己安了家,不会让别人永久不分家吧,这种情况可以分家立户,如果其中外嫁一个,还有一个留在家里供养父母,就没必要分家立户了,将来二老去世,房屋产权肯定归你所有,和父母分家别人说起也不好听,对你自己的影响也不会太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农村的房产政策不十分清楚,但是我认为无论子女是男孩和女孩到了国家认定的成人年令后即相应的就有了享受公民的权益和对社会承担责任的义务,所以可以到公安局申请分户,但是没到成人年令的则仍在被监护人年令不能产生公民权益就不能申请分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笔者在乡镇从事了多年的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特结合现行政策作答。
农房超面积确权的问题,首先要弄清楚是宅基地超面积还是建筑超面积,以及所超面积的具体情况,不然盲目的分户也不能解决确权的问题。
一、单一的建筑超面积。共有2种情况:
建筑面积批少建多,且所建房屋的楼层数符合规定,不需分户也可以确权。如本身批准的是建二层楼240平方,实际建了3层楼300多个平方,当地规定的楼层数最高也是3楼,不需分户,只需找一有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补一份设计图即可确权。建筑面积批少建多,但所建房屋的楼层数超过规定,分了户也不能确权。比如当地规定最多建3层,实际却建了5层,要确权须拆除多占的楼层。
二、因超占宅基地而导致房屋超面积的。相对较复杂,既与超占的面积相关,也与超占土地的用地性质相关。
建房超占的土地为基本农田的,分了户也不确权。超占的建房土地为基本农田,被拆除的可能性极大,这是碰到了高压线。建房超占的土地不是基本农田,且超占部分未超过应批面积的一半的,两种处置方式:(1)不分户,土地合法部分确权,超占部分作登记处理,不影响使用。(2)子女已具备了分户的条件,分户分房后用2个户头来分别确权。建房超占的土地不是基本农田,但所超部分超过应批面积一半以上的,唯一解决的办法就是分户(当然,分户需满足分户最基本的条件)。而且分户分房要尽快完成,然后抓紧补办宅基地申请、房屋建设相关手续,不然被拆除的可能性也极大。(本文图片来自于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可以,我们家就是两个女儿,然后我和我爸爸的户口就是分开的,然后我姐一个负我一个副,我们都不是招女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些问题给你都是个人意见你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具体的标准,如果想知道最具体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办证中心户籍科,或则办理户籍分户的办公室。这个去当地政府办证大厅咨询他们会根据你的问题告诉你具体去那个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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