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关于新农村建设,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彩钢瓦房算不算违规?
彩钢,房屋,区域关于新农村建设,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彩钢瓦房算不算违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法建设是指在城乡规划区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令限制和禁止的建筑物、构筑物。违法建设不仅对城乡建设造成混乱而且严重影响城乡规划,影响城市交通、消防和人生安全。
一、违法建设的种类
随着城市规划建设法制化、规范化的日趋完善,城市建设步伐加快,政府对建筑审批权的管理更加规范,所有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或搭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一律被视为违法建设。从现有的违法建设看,有单位违建与个人违建两大系列,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经营屋:有的单位或个人,为了获得额外的经济收入,擅自在自己的房屋所处的空地上,肆意搭建专门用来经营的房屋,而且,一经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显著。
居住屋:有的私营业主,为了能长期赚取出租费,便快速建起紧挨自己房屋的简易居住屋,此类房屋价格低廉,很受欢迎,经济效益很好。
老房屋:按照城市规划,政府对年久失修的危房、影响市容的建筑,占据城市街道规划线的障碍性建筑,老旧居民区等进行拆迁时,有的居民由于未能与主管部门达成满意的协议,因此以不搬迁来阻碍整体工程的进展或乘拆迁大肆扩建、抢建,此类违法建设工作难度极大。
二、违法建设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努力,建成区和国有土地上规划执行和落实情况较好,集体土地上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随着城镇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些问题凸显。
农村集体土地上违法建设问题。一是各地国土部门已基本上停止审批农村宅基地,致使在人口增长的前提下,农村农民的合理住房愿望得不到合法确认,合法愿望与违法抢建、搭建、扩建现象并存;二是随着农村城镇化和城乡结合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为了提高集体土地的利用率,大部分村按新村规划进入新村。但新村规划需要建设周期,部分村民在对待拆迁、搬迁的问题上认识有偏差,偷建、加建、搭建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近年来,随着城乡建设速度的加快,许多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也存在隐匿偷建、加建、搭建现象;四是农村集体土地尽管国土部门采取了严格的管理措施,但部分村民在国家利益、个人利益之间做出错误的判断,有些村委会疏于管理,出现私下买卖土地,租赁土地的现象,非本村村民进行偷建、加建、搭建现象同样存在。
经济利益驱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进城务工经商就业人员需要在城市购房安顿,导致房屋出租价格持续上扬,由于违法建设短期内即可完成,很快取得收益,成本极低,有丰厚的获利空间,因而,使违法者不择手段,铤而走险,以家庭住房困难、危房改建等为借口,编造众多理由借机违建抢建,实施各种违法建设行为,牟取暴利。同时,在一些重点区域、重点项目范围内,部分村民趁房屋拆迁征收之机,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甚至夜间突击行动,进行抢搭乱建,违章加层,企图套取拆迁补偿安置费。
法律意识淡薄。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已经实施,但很多村民受到利益驱动,心存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在看到别人违法建设获利时出现跟风现象。有时,开发商为了快速征用局部土地,适当认可违法建设的存在,对违法建设的处置标准不一,让群众觉得有利可图,于是多占多建,从中获利。
三、违法建设存在的后果
违法建设的长期存在所带来的后果是相当严重的,主要表现为:从事违法建设的施工队伍没有资质,技术落后,设备简陋,为图快建而赶工期,建筑质量堪忧,可能存在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一些违法建筑严重违反城市布局,擅自更改规划,侵占公共通道、泄洪河道,毁坏公共设施,一旦出现火灾、洪一些违法建筑严重违反城市布局,擅自更改规划,侵占公共通道、泄洪河道,毁坏公共设施,一旦出现火灾、洪灾等紧急情况,消防、急救车辆无法通行,直接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由于各违法建设没有严格按规划实施,难免会影响周边居民或其它企业的通风、采光、通行等等,引发新的邻里矛盾与纠纷;会给今后土地开发利用中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带来难度,增加征地拆迁成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算违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这是习总书记发出的伟大号召。想要实现小康社会,就要加强新农村建设,建设美丽乡村。2019年,中央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统筹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提出推进乡村振兴,“千村示范,万村整治”。
过去的农村,私搭乱建的现象非常普遍,在基本农田建房,公共空间搭棚子时有发生。如不加以治理,必将引发更多的邻里矛盾,造成不和谐,也影响建设新农村。
城市建设要规划,农村建设更要规划。现在各地大力治理挤占公共空间乱象,就是要从私搭乱建着手,原本宽敞的大街,这家搭棚,那家围栏,一个看一个,争先恐后的挤占,影响了交通的顺畅,也影响了美观,更容易引发矛盾。公共空间属于全民共有,不能任由少数人随意侵占。由于长期缺乏监督管理,导致邻里之间因为房屋滴水、田地边界、堆放杂物、柴草粪堆等引发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公共空间治理专门发过通知,各地纷纷开展了专项清理、治理行动。以临沂为例,光2017年,就治理了1668万平方米违法建设,2018年完成2000万平方米私搭乱建的治理任务。拆除的过程,坚持安全第一,和谐治违,加强宣传教育和全民动员,对拆除后的公共空间进行美化、绿化,让群众的怨气消了,道路畅了,安全隐患少了,邻里关系也和谐了。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