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关于新农村建设,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彩钢瓦房算不算违规?
彩钢,房屋,区域关于新农村建设,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彩钢瓦房算不算违规?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关于新农村建设,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彩钢瓦房算不算违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现在的社会制度越来越规范了,机制相应的也建全了,这主要取决于政府的治理手段得以在群从中展开,在管理和用人方面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以前在农村私搭乱砌的风气特别的严重,脏乱差是农村的一大怪象,反反复复的难以整治,如今加大了治理的措施,责任分配到人也非常的规范,农村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
农村现在治理脏乱差是由镇政府下辖的城管队督办的,城管队员的任务就是巡查乡村各组的脏乱差和违建,也包恬地方治安问题。要说以前能够私拉乱搭的话,那是管理松懈,现在则是重点整治,见到违章就立马整改。
农村这一块的管理现在是乡村组联合巡查治理,在公共区域的建设摆放都由政府备批,经过同意后方可临时使用。如果私自侵占公共地块,必须清理,严重的罚款。
特别是农村的农民房屋修建,必须有合法的手述,从打报告到审批,面积的大小一一备案,然后持发三证齐全,即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建房允许证,大到房屋小到猪圈必须审比以后,方可建设施工。
如果农民无顾的在公共区域私搭简易棚或彩钢瓦房,那一定是违规的举动,轻则限令拆除,重则罚款。如果因事出有因,必须要用,必须打报告后由组织审核准许,短时间占用可以,长时间的占用完全审批不了,这就牵涉到群众的利益和村容村貌的问题,就是完全不可能通过的事。
新农村的建设,现在正严控违章塔建,城管责任到人,管控十分的严格,农民也有觉悟上的认识,迟早要搬家走人了,谁还花钱找麻烦呢,政策如此严格,也就没有人去干那些违规的事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你激情!关于新农建设,公共区域私自搭建彩刚瓦房算不算违规?这个问题的关键是要你的人既关系来说,那个社会那个地方的规定都是人定的,在公共区域站用地方,人要换位思考!要是别人这样干,你有什么想法?在说做事之前还是要懂一点规规矩和道理,总之一句话,不管要做什么事,都要先把事情搞通了在来施工,这样的话就不会有什么烦恼,这是我个人的看法,看看你们是怎么样的看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净化城市空间,提升市容市貌,陆续开展“拆除违法搭建的彩钢棚”工作。彩钢棚作为一种临时建筑,在我国城市、农村都很常见。人们搭建彩钢棚,一般是为了存放车辆、杂物等,有的彩钢棚是在自家宅基地或房屋前后建设的,有的彩钢棚是在农用地上建设。搭建彩钢棚也应当有一定的合法手续,如果无合法手续,严格来讲,也是违法建筑,可能会被以违建名义拆除。当然,拆除无证、无手续的彩钢棚,也要综合考虑当地的建设习惯等因素。执法机关未按照法定程序拆除无证彩钢棚,也应当确认违法。接下来,我们来通过案例来了解这方面的问题。
【基本案情:彩钢棚被直接强拆,确认违法!】
浙江省衢州市某村的祝先生拥有合法房屋一处,房屋用于经营,经济效益很好。后镇政府因修建351国道征收祝先生的上述房屋,双方一直未就征收协商好补偿安置事宜,后镇政府强制拆除了上述房屋。
在祝先生与政府协商后,镇政府同意祝先生在其自家宅基地上建设彩钢棚,将彩钢棚用于经营,以避免祝先生遭受更大的经济损失。
然而,镇政府却在无任何合法手续、未经祝先生同意,也未对祝先生进行补偿安置的情况下,为了迫使祝先生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事宜妥协,于2019年6月17日强制拆除了祝先生的彩钢棚及附房。祝先生遂以镇政府为被申请人,向县政府申请了行政复议,请求确认镇政府强制拆除其彩钢棚及附房的行为违法。
县政府经审理认为,程序合法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行政机关作出任何行政行为,均应按照相应的法定程序进行。即使行政相对人违法在先,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也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
行政机关对生效的行政决定需要实施强制执行的,还应当依照《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步骤执行。本案中,被申请人在实施拆除过程中未履行作出行政决定、催告、强制执行决定、公告等程序,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故被申请人所实施的拆除行为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属于程序违法。申请人要求确认拆除行为违法的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法律分析:临时建筑不能随便盖,也不能随便拆】
《城乡规划法》第44条对此也有类似的规定。目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许多地方已合并为一个部门,故要想合法的建造彩钢棚这样的临时建筑,至少需要得到这一部门的批准。
而在拆除过程中,若行政机关违反上述法定程序肆意强拆,将可能造成建筑材料及室内物品的扩大损失,当事人可在复议或者起诉确认强拆行为违法的基础上申请行政赔偿。
而对于本案中当地政府曾许诺允许其建造临时建筑的情形,当事人也应当保留证据,这样在发生争议时可作为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在庭审中提交并用于主张补偿、赔偿权利。
且对这一情况的调查、认定,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完成,而不应采取“以拆违促拆迁”的行政目的不当举措来“逼签”。
在明律师最后想强调的是,彩钢棚建筑仅是一种特殊的建筑材质和形式,并不因此而先天存在法律上的困扰和缺陷。查处、拆除违建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对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事实进行调查认定,才能做到公平、客观地处置。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