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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完离职申请手续,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已开好。公司以未完成交接为由不发工资,合法吗?
公司,工资,给你已经办理完离职申请手续,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已开好。公司以未完成交接为由不发工资,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已经办理完离职申请手续,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已开好。公司以未完成交接为由不发工资,合法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肯定是公司做的不对了,手续都办好了就代表公司以经批准了,哪有不发工资道理,一下建议可以参考解决: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带好证明材料;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
一般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一个月后就可以拿着保险关系离开公司。离职是不和工作单位打招呼而走人,这种情况下,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话,公司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辞退,则是因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公司开除。后两种情况都需要你后期根据公司的规定拿走你的保险关系。
期待大家的关注和品论,感谢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单位拖欠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但是有个逻辑要梳理一下:
只有交接完成了,才会办完离职手续,公司给你开具离职证明,有前后因果关系。看题主说的,还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代表是非正常离职。
非正常离职,指不是员工主动发起的离职,要么是裁员,要么是被单位各种原因辞退,这种情况下会有补偿金。
所以题干有些前后矛盾,正常离职开具离职证明,裁员或者别的原因辞退出具是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因为不是自愿离职有违约金。
要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你短期内找不到工作,单位给你缴纳了社会保险,你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正常离职是领不了失业险的。
所以,这种情况下,不知道你正常离职还是被裁员或者变相辞退,无论哪一种拖欠工资都是违法的,必须给你。
你可以劳动仲裁,建议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希望你能及时要回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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