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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罪和顶替别人名字上大学,这二种罪,哪种对社会危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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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杀人罪和顶替别人名字上大学,这二种罪,哪种对社会危害更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在过去,扰乱考试也是要掉脑袋的,弄不好甚至株连他人。现在嘛,不用我说了,如果有那么严格就不会一个省仅几年间出现二百多位,还有多少没查出来不得而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很简单,毫无疑问杀人危害大呀!因为在人的各种权力中,生存权是第一位,除了国家、法律外,任何人不可以剥夺。因为人死了,一切都无用!所以,应该叫“杀人”危害最大,而不能说“杀人罪”危害最大。只要人活着,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人活着,什么问题都可以纠正!人若死了,一切都无用!所以,现在实行“疑罪从无”原则,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怀疑是他犯罪,但没有确凿证据,那就先放了他。等到确凿证据是他,就可以重新抓他!但如果匆忙判了,把人杀了,如果过了许多年,有证据表明不是这个人,可人已经死了,就无法弥补!只能通过赔偿补给家人了!对于当事人已经于事无补了。至于这种冒名顶替,人都活着,比如这过了许多年了,但依然发现了这问题,就依然可以纠正、可以处罚、可以弥补吗。自然只能属于轻罪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什么罪都是有危害的。利用权势犯罪更应该严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样大。看似毁了一个人的人生,其实是毁了至少两代人的努力,毁了三代人的梦想,毁了两代以上人的人生轨迹,你说残酷吗?所以古代可开作弊要杀头,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话说,杀人不过头落地,相对的惩罚也是罪有应得!顶替别人名字害其一生!孰轻孰重,自然明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殺人是死罪,頂替不是死罪,這就看出兩者間誰罪大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没有可比性的好吧,感觉杀人罪更可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绝对的善恶对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山东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事暴露以后,面对高考这个中国人一向认为很公平的平台,突然被山东某些人揉的粉碎。一时间众说纷纷,那么这件事对社会的危害有多么可怕呢?从我们几千年对科举考试治罪的手段来看,冒多顶替的罪,比普通杀人犯,造成的危害要大得多,所以古代严重的要抄家,重的要灭族。而对一个杀人犯,处决本人就可以了。为什么冒名顶替要判这么重呢?因为这完全是用公权力犯罪,搅乱社会基本的公平公正。会让普通百姓对政府和社会不满,危极社会和平稳定发展的基石。因此,古代政府,只要发现有这种犯罪,绝不会姑息忍让。而是杀的血流成河,让人不敢轻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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