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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个男孩一副宅基地,女孩没有,合法吗?
宅基地,女孩,男孩农村一个男孩一副宅基地,女孩没有,合法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其次,在农村分宅基地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想要就要的,这个还是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习俗综合考虑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在原有的宅基地不够住的情况下,政府才会批准申请人的宅基地申请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宅基地不够住的衡量标准一般都是分户,也就是说一个宅基地上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户口,这个时候新户口申请宅基地政府才会给予批准。而对于分户,也不是说你想分就分的,这个就要结合当地的习俗,一般来说,如果一个家庭只有一个男孩,即使你和父母分户了,再去申请宅基地当地政府也是不会批准的。
最后,不管你提的这个问题是出于什么初心,但是想要借此来囤积宅基地肯定是不现实的。一方面,即使按照宅基地的相关规定,你做为女方,政府按照相关规定给你批了宅基地,在你嫁出去以后,政府也会根据相关规定,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一户一宅基地),这也是农村不给女性批宅基地的原因。另一方面,对于只有一个男孩的家庭,即使你利用分户政策,政府批准了你的宅基地,那么当你的父母过世以后,他们的宅基地你是不能继承的,如果继承,就会违反法律规定(对于已经发生的,一人有两个宅基地的,可以举报,会被清理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说的这个法律虽然没有相关规定,但在农村生活中,却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也是农村重男轻女为什么严重的主要原因。
先说明面上的规定,肯定是一户一宅,这个没什么问题。但是实际操作就是另外一种情况了,从几方面说吧,比较容易说清楚。
一,如果你是个女性,长大成人后你得出嫁吧,嫁给本村人肯定有你的地,我就不说了,主要说的是另外一种外嫁的情况。
外嫁就得迁出去户口,迁了户口你就不是本村人了,你都不是本村人了,村里凭啥给你分宅基地?
二,婚后你嫁到男方村里,户口落在男方户口上。但是宅基地肯定是男方批下来的,房子也是人家盖的,自然而然就直接写上男方名字了。如果是正常过日子,其实也没什么问题,但是一旦离婚,户口还得从男方家里迁走。那么,同样的问题又来了:迁了户口你就不是本村人了,你都不是本村人了,村里凭啥还给你宅基地?
三,如果这家里只生育了一个女孩,那么女孩出嫁以后,待到二老离世时,村里肯定要把所有权益都收回去,你家在村里都没人了,凭啥还要给你家留宅基地?这种家庭在农村有个特别难听的形容词叫“绝户”。
四,但如果这家里有儿子,那就放心吧,批给你的宅基地就是你的,没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事。
有些城市里的人就不能理解,农村光棍那么多,媳妇越来越不好找,为什么有的人还要千方百计生儿子。
其实原因很简单,儿子意味着成年后能更多帮衬家里;意味着在村里可以不受欺负,甚至还可以欺负别人;意味着可以多分地,地是什么?地是农民的根本。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男女并不平等,从土地财产权可看出来。
香港电影《窃听风云3》是港味很重的一部,很多人第一次知道地产里有个概念叫\"丁权\":新界的男丁拥有建造不超过700尺丁屋的权利,且不要地价。后来取消的原因之一,就是说只有男性有,对女性不公平。
中国人历来视人丁兴旺,乃家族昌盛的表现,添丁进口为大喜事。这种说法来自古代:生男孩叫“添丁”,生女孩叫“添口”,这种“男丁女口”的说法,从某种程度上证明了,男尊女卑性别歧视由来已久。
女人宅基地地权在哪里?一直以来,男婚女嫁,似乎出嫁女应在夫家吗?情况并非如此。
据《人民法院报》2019年11月报道,全国妇联委托农业部农研中心,在固定观察点所做的抽样调查显示:\"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没有登记姓名。”在我国北方,这种情况更严重,这个数据更是达到99%。
那么女性应不应该获得宅基地,配不配跟男性一样享有土地权?
农村宅基地之所以一般情况下只分给男性农民,那是因为女性农民是随同样为农民身份的男方享受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说本村的女性农民要享有宅基地使用权,除非是倒插门女婿也在本村生活。
如果男方娶妻生子可分地;女儿出嫁户口未迁,根据现行政策孩子户口可随父亦可随母,上在母亲所在地,则母子均有土地权,但女婿不享受相关权利。如果女子户口迁到夫家,则在男方以媳妇身份享受此权。一句话,以户口为准,就避免了两头得益的情况。
只是这样就出现相对富裕的一方,尤其准农转非的村子,人口急聚增长,只进不出,会增加相关成本,分薄人头红利。特别是邻城较近的地区,拆迁成本大幅攀升。在很多地方,出嫁女户籍未迁出,也很难享受其宅基地等权益。
实际上四川的情况就比较合理:男女都有权分得土地,(当然也有可能承包期内,后出生的男女都无余地可分)。
对于此,有的地方就会在宣布占地后实施户口冻结政策:只出不进,特别是假离婚的再婚男,不再享受相关福利。女子结婚生子,未迁户口也只享受一个人的。
不过好多地方政策还是比较人性化,女婿无地无房,可享受一半面积。因为上学的户口全部迁出,已然成了彻底的无产者。但在江阳,失业无着者也重上户口。
比如我姐姐,顶替父亲户口迁到了厂里,并结婚生子已近二十年。后来老家占地,农转非安置费当然沒有,但是因为姐姐厂已破产,离了婚回老家居住。
2006年老屋拆迁时,一开始因户口不在村里,也沒有得到安置房。后来通过对拆迁方诉求,提出外嫁女有父母宅基地继承权后,(当时这样的情况有十一家,有五家是女儿)也获得了她一个人名额的三十平米的安置房,享受了十五个平米面积优惠,最后补了些钱,得了七十平米的一个小户型房。
从女儿拥有娘家宅基地使用权这点来看,这大概也是四川女性地位高重要表现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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