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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发现十多岁的儿子是别人的,我可提赔偿吗?
孩子,男方,女方离婚后发现十多岁的儿子是别人的,我可提赔偿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离婚后发现十多岁的儿子是别人的,我可提赔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完全可以索赔!解决办法有二,其一协商解决;其二,如协商无果或者不愿意协商,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解答:
这个就是所谓的“欺诈性抚养”。
1、关于欺诈性抚养
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才能够女方追索抚育费的复函》指出:
女方应返还自小孩出生后男方支出的全部抚养费。主要理由是:1.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故意隐瞒小孩是与他人通奸所生的事实,致使男方误将小孩当成是自己的亲生子女,男方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多对小孩进行了抚养,但其既非小孩的生父,也非养父、继父,故无法定抚养义务。同时,按照《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男方在受欺骗、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应属无效。2.夫妻关系的存续有效,并不必然导致夫妻一方承担另一方违法行为所致的后果。3.如对男方的该主张不予支持,实际上鼓励了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违法行为,于法相悖,于理不符,社会效果不好。至于处理时具体金额应如何计算,可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期间各自的经济收入,负担家务和离婚时共有财产的处理等情况酌定。
对此类案件的处理,如女方指认小孩的生父属实,应将小孩的生父作为共同被告;原则上应返还本夫所支付的费用,如女方未指认或指认不实,可将女方单独作为被告。
2、是否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失费)
可以主张,一般情况下会酌情支持。
3、相关案例(引自网络)
希望有帮助。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关注我 :)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可以提出赔偿啊,十多年的抚养费,精神损失费 都可以提出来啦,这是过错方责任。如果孩子跟着男方,还可以将孩子送走,离婚协议中的子女抚养条款无效。生活中有这样的案例,网上搜一下很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首先你该说一下孩子是跟着谁的,你能发现孩子不是你的,是别人的,估计孩子也是跟着你的…这样的话,你肯定是和你前妻就没什么夫妻情分可讲了,因为她出轨,然后离了婚把孩子甩给了你!
照这个情况肯定是打官司,让她名声扫地,哪怕是搭上自己!
问题来了,孩子和你十几年的感情了,你估计也不忍心,又有点不甘心,有人说孩子无辜,殊不知,你更特娘的无辜…
怼吧,无论是你捏着鼻子认了,还是你去索赔,都行,关键看你放不放的下孩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帽子有点大啊,帮别人养十年的孩子,自己十年前的绿帽,内心的憋屈就甭提了,当然当然你们离婚是否是因为对方给你带绿帽导致的,对于跟自己拥有十多年情感的儿子一夜之间变成了和自己没有一点血缘关系,这种打击说不重那是不可能的,没有直接吐一口老血是很厉害了。
输得一塌糊涂,被戴了大大的绿帽,这是第一输,离婚了这是第二输,原来以为孩子是自己觉得是一种最后的安慰,没想到最终自己还是输了,而且输得一塌糊涂非常的彻底,自己免费帮别人养十几年孩子,还有什么比这个结果让人更无法接受的吗,还有比这更打击人的吗,彻底的输了,就算获得赔偿也是输了。
题主的妻子给题主这个帽子够大,连孩子都是别人养的,题主在离婚后才知道,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呢,是当事人自己的妻子说的,还是说离婚后一次意外发现,不管怎么离婚后才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说明当事人的妻子有意隐瞒,这是一种欺骗,对于这种事情当事人完全可以起诉赔偿,因为有过类似这方面的起诉成功索赔案例,而且都是正义的判决。
可以索赔因为欺骗造成的各种抚养费和精神损失以及名誉损失费,这个法院是支持的,因为一方存在过错,婚姻当中存在欺骗,造成当事人的各种伤害,所以赔偿给受害者损失是天经地义的,欺骗的一方在婚姻中的欺骗行为造成另一方在不知的情况下造成损失和伤害,那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题主完全可以起诉索赔。
只是要看对方有没有这个能力赔偿了,再者题主养了十几年的孩子,说没有感情那是不可能的,就算知道了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内心绝对无比的纠结,毕竟自己养了十几年,绝对有了真感情的,只是对于残酷的现实打击,又有几个人能真正的接受呢,绝大多数的都会活在纠结和痛苦之中,对方的心机太深太厉害了,不起诉索赔真的对不起对方这么多年的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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