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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户口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宅基地,农村,村民居民户口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居民户口可以在农村买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农村房子要慎重,农村地面上的房子并不值钱,宅基地的交易又有多的局限性。如果只是买地面上的房子,没过两年宅基地要被村集体收回,买的人要怎么办?交易合同是否有效?我觉得租农村的房子比较可靠。
农村土地是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向本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报经乡(镇)审核后,报县(市)审批。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村集体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及其他条款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且一户只能享有一处。
有些地方政策出台可以流转农村宅基地,是有限制要求的。国家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农民可以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2、转让人与受让人同为本村村民,也就是说土地流转必须在同一个村集体内才可进行。
3、受让人无宅基地,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遵守“一户一宅”的规定。例如一家人有两个儿子,但只有一处宅基地,而结婚后分家,由于没有多余的宅基地,还是在一起居住,这种情况是符合条件的。
4、经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且最终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属于“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果转让人只有唯一一处住宅的,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否则转让无效。
农民住宅不得向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不得向非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转让。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筑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这几年在我们这边的农村,甲村民无住宅,无适合的宅基地建房。甲村民向同村的乙村民支付一定费用,用乙村民多余的宅基地向村集体组织提出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得到建房许可后建房的案例。这种事情在村里是默许的。
需要购买宅基地建房的人,可以考量下自身和转让人是否都符合转让条件。也可以双方协商好,先用确认转让的地块去申请建住宅,得到建房许可后,再付款给转让方。以免造成后期不必要的麻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城镇居民户口暂且不说可不可以去农村买房,许许多多农村人都去大小域市买房,这一点就充分说明,农村的发展比不上城市,才选择放弃农村,投奔城市。
做为城镇居民,你有一定退休金,每个月有几千元的养老金,完全可以去农村买房,可以去农村养老。
如果你既没有养老金,在农村买房又没有土地可种,奉劝你还不如住在城镇,农村不是个别专家,写得那么美好,事实面前,农村不管是交通,卫生,医疗多方面远远比不上城市。
我也是从农村搬进城市的农民工,农民一天从早到晚,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农民不是懒,也不是蠢,真正靠种田种地赚钱的农民几乎是少之又少,种田种地只能饱肚,根本养不了家,正因为如此,农村才出现许许多多的空心村。
以上仅属个人建议,仅供参考,朋友们不知你们如何看待这件事,欢迎留言,谢谢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房屋,也不得占用农民的集体土地建住宅。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给城镇居民。转让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法律认定是无效的。从事上述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投机取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
一、以下4种情况农村房屋买卖符合政策和法律法规
1、买卖人都是同一个村村民,符合法律规定,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2、买房屋的人和卖房屋的人不是同一个村村民,后户口迁入该村,因此受买人具备同一个村民资格,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同同样有效受法律保护。
3、房屋多次流转,,同样流转到同一个村民手中,合同有效受法律保护。
4、受买人在购入农村房屋时是村民,后转为居民,合同同样有效受法律保护。
二、购入农村房屋有2种情况是无效的
1、农村村民把房屋出售给城镇居民,无论是本地区的还是外省市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2、农村村民把房屋出售给其它村村民,不管是本地区还是外省市的,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因为这能很好的防止非法炒作,防止出现一些不可控因素出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说城镇居民可以到农村买农民房屋吗?我认为当然应该可以买房,农村的宅基地当然应该可以自由买卖,同是一个国家,同在一块土地上。既然农村人,可以买市内的住房,市内人为什么就不可以买农村的住房呢?要想把经济搞活,把农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上去,首先就应该提倡市里的人去买农村的住房才对,这样既能把农村闲置的房屋盘活,又解决了市内大批贫困户的居民,还可逐步消灭城乡差别,推动农村大跨步的经济发展。既然[土地]都可以由大户来收购,那么农村的[宅基地]为什么就不允许个人来买卖呢?再说城里的住房可以随便买卖,即便是厂内、各单位所分得的房屋都可以进行买卖交易。那么农村为什么就不允许呢?还本身就存在着一种不合理性。虽然说农村的宅基地是归集体所有,可集体不也是应该归国家所有吗?难道集体不属于国家管辖的范围之内吗?难道集体是[独有]吗?至于买后的房屋效力会怎样?我认为只要当初是,公平的交易,是双方的同意,是合理的手续,是即成买卖房屋的事实,就应该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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