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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属于环境污染吗?你是如何看待的?
噪声,噪声污染,标准噪音属于环境污染吗?你是如何看待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常看到超市、大街上商家肆无忌惮地扯开嗓门,甚至使用扩音喇叭推销产品招揽顾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种属于社会生活噪声,从广义上来讲,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主要针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的机构对外排放的噪声按上述标准进行监测和管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包括昼夜噪声,昼间指的是当天6点至当天22点,夜间指的是当天的22点至第二天的6点,所处声功能区的限值要求:0类声功能区限值昼间50,夜间40,1类声功能区限值昼间55,夜间45,2类声功能区限值昼间60,夜间50,3类声功能区限值昼间65,夜间55,4类声功能区限值昼间70,夜间55,单位均为分贝。这种情况你可以找城管或者环保局投诉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环境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等。因此,噪声污染当然是属于环境污染的。
凡是干扰人们正常休息、学习和工作,对人类生活和生产有妨碍的声音统称为噪声。如机械的轰鸣声、各种交通工具的马达声、鸣笛声,人的嘈杂声、商户的叫卖声及各种突发的响声等,均属于噪声。噪声不单独取决于声音的物理性质,而且和人类的生活状态,主观感受等方面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并且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关于环境噪声污染,我们要知道他的几个特点:
1.噪声污染属于感觉性公害,与人们的生活状态、主观意愿等方面有关;
2.噪声污染是能量流污染,声波的传播过程是声能量传播的过程,声能量随距离的增加而逐步衰减,所以环境噪声污染的影响范围是有限的;
3.噪声源是广泛而分散的,因此噪声污染不能像污水、固废那样集中处理;
4.噪声源一旦停止发声,噪声即会消失,噪声污染不再持续,但噪声已产生的伤害不一定消除,如突发性噪声造成的突发性耳聋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
(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对于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环境污染也随着产生,噪声污染就是环境污染的一种,已经成为对人类的一大危害。噪声污染与水污染、大气污染被看成是全球三个主要环境问题。噪声是一类引起人烦躁、或音量过强而危害人体健康的声音。噪声污染已成当代社会一大公害,近年来,噪声诉讼案件不断增加。尤其是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城市噪声大幅度增加。本文主要阐述了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以及防止措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属于环境污染。
我国一直在强调着还给居民一个良好的环境。所谓良好的环境,不仅包括着蓝天白云,还包括着我们的耳朵也可以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空间,也就是说不受噪音的污染。
噪音在我们生活当中是非常常见的,刮风下雨的时候树叶会刮出噪音,人类施工活动的时候,建筑工地会发生噪音。那么这些我们习以为常的东西,到底可不可以算到环境污染的范围之内呢?我国法律已经给出了答案,噪音污染如果达到了一定程度的话,是属于环境污染的一种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业噪声包括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包括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交通运输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减速带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社会生活噪声则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前三类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像家庭打麻将、唱卡拉OK以及广场跳舞这样的噪音,都属于是社会生活噪声。按照分工不同,工业噪声和建筑施工噪声由环保部门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噪声由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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