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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路边买玉米还价,遭女摊主堂哥多人殴打,到底怎么回事?
摊主,师傅,何某男子路边买玉米还价,遭女摊主堂哥多人殴打,到底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男子路边买玉米还价,遭女摊主堂哥多人殴打,到底怎么回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买卖双方在酒精作用下做出极端举动,最终导致一人头骨被打碎、一人骨折及多处受伤的结局。
【事件回顾】市民何师傅看到一名女摊主正在卖玉米,他就随口问价还价,当何师傅还价到3元一斤时,女摊主就叫她家堂哥,一把抓住何师傅说3块钱一斤可以但必须全要,何师傅肯定不会同意全要的要求。这是导火索。
对方人多势众,且手持利器
随后,女摊主身边突然冒出多名男子,并与何师傅发生口角进而亚变成肢体冲突。而女摊主一方还有手持刀的人,何师傅哥哥也随即前来拉架,但对方人多且都持有棍棒,最终何师傅同哥哥被打,导致何师傅头骨碎裂、哥哥骨折的结局。
警方初步判断双方饮酒都有责任
目前的形势是,何师傅跟哥哥都在住院治疗,但女摊主一方拒不支付医疗费,双方协商并不愉快。警方介入后认为双方都有饮酒情况,初步判断双方都有一定责任,最终判罚还需等待调查结果。
最后总结:不管何师傅是否存在故意压价的嫌疑,女摊主一方都不该围殴何师傅一方,并且造成很大的人身伤害,事后更是不管不问,态度极其嚣张,我们希望警方能够尽快查清事情原委,给何师傅一方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于此事,您是如何看的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兄弟出门买东西,看见女子卖玉米。信口开河讨价低,对方误会是调戏。叫来堂哥就动武,一拳打得弟倒地。
哥哥一见就来气,上前保护欲说理,对方根本听不进,饿狼扑食拳头劈。哥哥顿感肚子痛,弯腰拾管(塑料管子)就回击。
哎哟小子了不起,敢与老子来为敌,今日叫你松松皮,以后行事多注意。堂哥掏出电话打,瞬间招来人一批。
个个手中钢管举,二话不讲兄弟劈。势单力薄处下风,兄弟受伤皆倒地。小的捂着脑壳叫,大的抱着腿哭泣。
报案民警现场到,制止双方事平息。兄弟两个送去医,纱布包扎打点滴。大的腿骨被打碎,小的头上砸破皮。
当场双方曾召集,民警协调作处理,皆因打斗都喝酒,责任认定难统一。双方都说己有理,争来争去没效益。
如今兄弟病房栖,治疗没人付米米。民警多次电话催,摊主那方就不理。民警仍在作努力,再次协调人召齐。
此事刨根要问底,关键谁先把人劈,先动手者就缺理,受苦吃亏怨自己。再者是否一对一,呼来帮凶就是痞,仗势人多弱者欺,治疗费用必找你。都是华厦同根生,何必如此相煎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醉酒并不是免于刑事处罚的理由。不知道警方说喝酒是几个意思?
其次要认证是殴打他人还是双方斗殴。
第三医药费先不用管,警方应该先抓人。谁动手就抓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很多火车站汽车客运站侯车窒里,有些无良商贩卖霸王式的水果食品。九十年代末期邻居夫妻俩带个小孩,在承德火车站侯车窒等车,时间是五月未看到卖西瓜的招呼:一块三块!男的上前问:三块才一块钱?答:一块三块,三块一块。拿三块西瓜摊主让给九元钱,说实话一块卖一元不贵,一块西瓜三元钱确实过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根玉米引发案件,说起来挺搞笑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因为讨价还价发生口角,最终升级成了动手,先是几个人打男子,后又叫来六七个人用钢管打男子及其男子哥哥,这属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最终男子的头上肚子上都受了伤,他的哥哥右脚也已经骨折。
如果经鉴定他们已经达到轻伤标准,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那么这群打人者将会受到严惩。
另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这些费用打人者肯定也是跑不了的。
如果当时双方都克制一下,想一下后果,事情的结果就会完全不一样了。
以上是我的回答,我是法律咨询乔也,擅长领域物业纠纷、交通肇事,如有疑问,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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