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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依职权再审,原被告均未到庭,法院撤销的是原审判决吗?
法院,原审,被告法院依职权再审,原被告均未到庭,法院撤销的是原审判决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法院依职权认为一审调解确有错误,作出再审裁定。因原被告都认为原审调解自愿合法,均未参加庭审,一是在原审原被告均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是否继续开庭审理,还是终止审理?二是针对原审原告不出席庭审,若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是再审,还是原审?以上正解法律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认为调解错误,再审无据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不同于审理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是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重要原则,"先调解后判决",也是民事判决的前提。
法院发现调解有错误,什么错误?违背双方自愿的原则,法官或当事人另一方强迫了吗?或者调解协议内容有违反法律规定?
没有,调解就没错误。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原被告都认为原审调解自愿合法,法院却认为调解错误,岂不怪哉?
法院发现调解错误,裁定再审有何法律根据?
我是平民百姓,很少接触法院,既使接触过法院,也是28年前的事。学习法律仅是自学,属于孤陋寡闻,对业已生效的调解"裁定再审",这还是第一次听说。
翻遍《民事诉讼法》也没有找到对调解认为有错可以再审的法律依据。
再说裁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区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这十一项均沒有对调解可以裁定再审。
同时法院对再审有"审判监督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错误,法院院长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没有对调解可以再审,拿到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当事人对生效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但有2个前提,一是违背自愿原则,二是内容违法。
此案原被告都认为原审自愿合法,因此他们不会申请再审。
原被告均未到庭,其理由是双方愿意履行调解达成的协议。
法院如何再审?应该视同撤诉。撤诉的是再审,原审调解合法有效。法律根据就是《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张律师提了一个法律界的难题,诉讼中出现这种情况把人民法院置于尴尬的地位。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但是同时出现这种情况的再审案件微乎其微,盼望最高人民法院能近快作出相关的司法解释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除非是虚假诉讼,原告被告才不到庭。
上级法院,或本院院长发现判决错误。判决书,调解书涉及第三人的利益,可以指定再审,原告,被告不到庭,不影响再审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院依职权再审,原被告均未到庭,法院辙郐的县原审判决吗?简单一句话法院再审,首先是要解决的事情,法院一审就存在错误的,不是原告向法院要求重审,就是被告要求法院再审,不管是那一方要求再审,都要拿出新的理由新的证举可以推翻一审,法院才进行二审。二审。如果二审时,原被告都不到庭,法院一定是维持一审不变。如果是原告要求重审,原告也不到庭,那么原告就要提前把自己新理由新证举送到法院,如果不来又不送新证举到法院,这说明原告没有理由重新开庭,法院有权维持一审。如果原告人没来但是新的证举提前送法院了,开庭没来法院对一审进行修改重新宣判,也就是二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再审当事人均未到庭,说明再审申请人也未到庭,应当视作申请再审人放弃申请,作撤销再审申请处理,裁定维持原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调解生效,法院不能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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