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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为什么不给保险人做身体检查?
保险公司,投保人,保险人保险公司为什么不给保险人做身体检查?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保单是一份法律文件,文件是建立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的,一方存在故意欺瞒的情况,合同必然没有法律效力。投保人在投保的时候需要如实申报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保险公司是相信投保人的,所以根据投保人的申报情况做出承保与否的决定。
在投保的时候,投保人要填健康问卷。投保人明明有病,却不如实填写,故意隐瞒病情,骗取保险公司的信任,骗取高额的理赔金,是不诚信在先,怎么会是保险公司不要脸?难道保险公司就该被骗?
保险公司不是医院,怎么给投保人做全面体检?全面体检包含哪些项目呢?非常规的核磁共振要不要做?保费可能就几千元,但是检查费却要上万元,检查费谁承担?
有的保险公司会提供体检,那是在投保人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自己身体有异常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针对性的提供体检。如果投保人已经被确诊有某种疾病,在投保的时候就要如实告知,而不是隐瞒病例,幻想着保险公司不体检,就意味着承保了,之后就要赔付高额的保险金!
让这样的人得逞,损失的是其他投保人的权益,保险公司因为赔付金额过高,就会提高再投保人的保费,这样对这些诚信的人不公平!
所以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明明是想骗保,却把自身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还说的冠冕堂皇是保险公司的责任,可怜可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先平息下心中的怒火。
您是遇到了什么理赔问题么?
您指的保险应该是特指健康类保险吧?
其实健康类保险都是有健康告知的,如果没有需要告知的内容,那么是正常承保的;如果不符合健康告知内容,那么需要进行告知,并提供具体的病历/体检报告,由保险公司进行核保,保险公司觉得不妨碍的,那么依旧可以正常承保,如果保险公司觉得有点问题,那么可能是除外/加费承保,如果保险公司觉得还要看看情况,目前不能投保的,那么可能会下延期承保的结论,要求过约定时间再提供新的健康报告进行评估,如果非常严重的,也可能会下拒保的结论,也就是不能投保。
购买保险是建立在客户(投/被保人)如实告知的基础上的。而且大陆的告知属于询问告知,问的要告知,不问的不需要告知。
健康险的理赔纠纷,除了免责约定内容不赔外,最大的问题就是健康告知是否有如实告知。
如果做到了如实告知,达到了条款约定的理赔条件,又不属于免责内容,那么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赔付。
如果信任,您也可以私信告知我具体问题,我为您解答或是给您建议,祝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霍说险途,这个问题我来说
很多人都有疑问:保险公司为什么不能在投保人购买保险前给保险人做一次全身体检呢?如果提前做了体检了那么不就可以可以减少很多的理赔纠纷吗?
是的,这样的说法,很有道理,尤其是十分具有迷惑性!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就涉及到了企业的经营的成本。
在正式开始之前我们举个例子:有没有驾驶证是不是都可以买车?但是车主买了车,但没有驾驶证就不能开,这个没啥问题吧?如果车主没有驾驶证还开车,然后出了车祸,能怪车行在卖车的时候没有审查客户有没有驾驶者吗?
同样的我们不能因为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保险公司没有尽到100%的全面调查,而在发生保险事故发生后产生理赔纠纷,就怪保险公司。
因为这里更要怪的是2个人群:
1、为了卖保险不择手段的代理人;
2、为了买保险,不如实告知的客户。
再说回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问题:
大家在医院或者体检机构做一次最详细的检查成本应该能去到5000+以上,保险公司批量采购成本打个5折,也就是一个客户成本2500元。假如一年的新投保客户有100万人,整个的成本就是25亿,能够完成投保的客户80%,那么保险公司在未投保客户的身上花的钱就高达12500元/人(25亿/100万*20%),客户没有投保成功让客户出钱显然不合适。那就只能让已经投保成功的客户承担最终的成本,按照数据假设,有3000元/人左右的保费增加;这样的费用增加显然对身体健康的客户不公平;那就只能减少保险公司的盈利,这样对保险公司来说也不公平。
再说说对非故意带病投保人员的公平性
同时,有些客户在过去可能从来没有去过医疗机构,同时身体也没有任何的不舒服的表现,但是因为通过体检发现了一些隐蔽的健康问题,比防说心血管疾病等,导致不能投保。这种情况显然对这些非故意带病投保的客户不公平,因为让他们失去了一次投保机会。
我们最后再说说法律的问题
保险法实际上对保险合同的投保问题做了说明的。
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法16条对我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出了要求就是“如实告知”
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也规定了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能干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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