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司法文字鉴定工程师是不是在庭审中能作为证据定案?一?
鉴定,鉴定人,意见司法文字鉴定工程师是不是在庭审中能作为证据定案?一?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司法文字鉴定工程师是不是在庭审中能作为证据定案?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最好是法院委托的,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还得有司法鉴定人身份的人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据,法院才能采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采纳的鉴定意见,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法释〔201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鉴定人出具的鉴定书,应当审查是否具有下列内容:
(一)委托法院的名称;
(二)委托鉴定的内容、要求;
(三)鉴定材料;
(四)鉴定所依据的原理、方法;
(五)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六)鉴定意见;
(七)承诺书。
鉴定书应当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附鉴定人的相应资格证明。委托机构鉴定的,鉴定书应当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从事鉴定的人员签名。
如果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服,满足如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释〔2019〕19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第四十一条 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