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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法人否定劳动关系怎么解决?
用人单位,证据,劳动者劳动仲裁法人否定劳动关系怎么解决?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今天收到劳动仲裁开庭书,法人给我打电话,问我告他做什么,他只是个法人,有问题让我找公司解决,他根本不认识我这个人,也没有跟我签订过劳动合同,不承认我是他的员工?说不怕我告,让仲裁庭给他打电话,他不认识我这人就完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说的法人就是你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时,最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过错程度承担赔偿责任。其中我国劳动合同法就规定了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入职时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会根据过错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题主已经就自己与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申请了劳动仲裁,这个时间你应该准备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也就是说你的仲裁请求必须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才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一般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劳动仲裁有特殊举证规则叫举证责任倒置,就是说劳动者无法提供的证据,需要根据事实和条件决定劳动纠纷举证责任分配比例,由用人单位承担为主。
作为劳动者,你需要提供基础证据证明自己诉求即可。比如题主所说的用人单位不承认你是单位员工,你又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操作?此时,这个事实劳动关系你需要提供诸如同事证人证言、单位胸卡、工资凭证、社保卡、工作服、与单位同事的聊天记录或录音等其中一种就可以证明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至于其他的举证,你提供基础证据就可以了,假如用人单位不承认,应该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我们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可以先协商,就算申请了劳动仲裁也不影响协商处理。用人单位如果诚心对待员工,不会因为你申请了劳动仲裁而难为你。
如果用人单位能诚心和解,劳动者也可以及时撤回劳动仲裁,对单位不会产生社会不良影响。听题主陈述自己负责人的说话语气就不太诚心协商,所以,很难和解的,还是坚持劳动仲裁解决比较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注意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劳动仲裁应该起诉的是法人,即用人单位。你所说的那个“法人”应该不是法人,而是法定代表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供与之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表,出勤卡,门襟卡,劳动合同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稳住,别被忽悠了!
你的工作单位一定要准确,他如果是工作单位法人就对了!你只需按仲裁机构要求提供资料就行!
他是企业法人,就应该对这公司的经营行为负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职工与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在劳动仲裁中,公司拒不承认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可通过下列四种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尽量提供能够证明为用人单位提供过劳动的其他材料。如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上班记录表、进出用人单位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评定员工等级证明、表彰或处罚决定等。二是请同事提供证人证言。但要注意,除非同事有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或者具有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否则,同事必须依法出庭作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5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三是让自己任职期间接触过的客户,证明自己曾经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其提供过服务。四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对一些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单位,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了社会保险或者委托银行向劳动者代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社会保险部门、银行调取相关的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7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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