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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随便销毁吗?
经营权,土地承包,承包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可以随便销毁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其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调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而设立,是一种合同授权,村民必须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承包合同,一旦合同生效,村民即取得承包经营权。
200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该条款针对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申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解决,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予解决或对解决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对此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和审理。但政府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的行为属于政府应主动履行的职权和职责的行政登记行为。登记的实质只具有不动产物权变动公示的作用,不享有行政许可或行政确认意义上的赋权或判断权利归属的功能。登记的性质决定了行政登记机关有限的形式审查职责,对承包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是否已经实际取得承包经营权仅有形式审查的职能,不具有从实体上审查承包合同是否已经成立的实质审查权,没有审查承包合同效力的职权,行政登记机关没有自由裁量权,行政审判也只能对部分因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审查、登记、发放、收回、注销等行政行为程序违法而错误颁发的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撤销。在一方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情况下,应当先行由民事审判对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予以确认,而不应先由行政审判来审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经民事审判确定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后,承包人可以依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向行政登记机关申请更正登记。使真实权利与登记权利归于一致。
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1条第一款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明确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土地,在法定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相对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特殊的权利,且有土地承包法这部特殊的法律加以规范。与土地承包法相比,土地管理法更具有一般性,根据我国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原则,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这一事项,应当适用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土地承包法中只规定乡政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有调解权力,但是没有规定其享有撤销之权力。所以乡政府在没有法律授权的情况下,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属滥用职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销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随意销毁,除非又特殊原因,具体国家规定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的承包期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1、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 ;
2、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50年 ;
3、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70年。
特殊林木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
(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或允许其依法进行。
(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第十四条 承包期内,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入股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须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
因转让、互换以外的其他方式导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
建议你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问当地法律援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指从事农牧业等生产经营的个人或者集体通过承包的方式取得对原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的权利。那么,到底什么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纠纷时,政府有权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下来就由律图小编来为你做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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