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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遗忘28年的房子住户愿意腾房,需补偿20万装修费,如何评价?
房子,房屋,房主被遗忘28年的房子住户愿意腾房,需补偿20万装修费,如何评价?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被遗忘28年的房子住户愿意腾房,需补偿20万装修费,如何评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分明是一出鸠占鹊巢的事情,占了人家房子白住20年,不但不付一分钱房租,反而问苦主要赔偿,这家人的脸皮大概比承重墙还要厚。
苦主张女士是有些糊涂,28年前买了套房竟然忘记了。对于我这种买了包薯片都不会忘的人,确实有点想不通。大概是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
最近张女士翻出了当年的购房合同,找来自己28年前在深圳华天花园小区144平的房子,想不到里面早就住了一户人家。周围邻居说,这里久无人居住,后来有人撬开了门锁,住了进去。
这家人宣称自己花了钱,房子是从人家处买的,可是问题是他们说当初给的是现金,问他们说经手人是谁,又一口咬定对方已经去世。
一会又说父亲因为这个事心脏病发了进医院。
妥妥的碰瓷套路。我都住院了,你不得表示表示?
希望张女士不要因为天降巨财而对无赖妥协。今天你妥协了,就是助长了无赖的气焰。
占了人家房子,没说让你出房租就不错了。你那住了那么多年的装修,谁稀罕。房东好好地毛坯房,被你破坏了,还没找你赔偿呢!
这个世界不应该我弱我有理,谁先倒地谁就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几天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被遗忘28年房屋”事件大家应该都看到了,双方经过几天的交涉处理,从现住户一开始对外避而不见电话关机,到现在说自己是受害者,希望原房主赔偿装修费,现住户一家人为何如此转变?
最近,经社区人员协助,现住户和原房主亲属经过3个小时的当面沟通,现住户承认房子是原房主的,愿意腾房,但希望原房主补偿20万装修费。原房主亲属称拒绝赔偿装修费,并限期住户下月6号前搬离。
28年前买的房子被遗忘,28年后涨价600万却已被陌生人占有
据之前报道,原房主张女士于1992年花费33.2万元从深圳宝安华天花园全款购入一套144平方米的毛坯房。随后张女士辗转香港内地多地调动工作,房子的事就忽略了,也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现如今该房屋已涨价到600万左右。
张女士近期才想起来这套房子,由于年龄大身体不好 ,便于今年4月委托亲戚张先生为这套房屋办理登记,结果发现房屋已被陌生人入住,原本的毛坯房也变成了精装修。
现住户曾被举报撬门入住,现在一直回避与原房主见面
随后辖区民警和社区人员上门核实住户身份,但敲门无人应答 ,拨打现住户手机也是关机状态。
据同小区业主说,那套房屋是开发商邓经理给她朋友留的,房子买了后一直没有管。张女士不光在这小区有房屋,在其他小区这样的还有两套。
社区办公室主任表示他们之前曾因接到群众举报投诉说现住户是撬门进去住的,期间曾两次走访过现住户,他们拿出来一份手写的转让合同和一份火化证明,证明说当时卖给他的业主已经去世了。
后来又有记者和张先生上门沟通,有人开门后称原房主是林某某,他们一直在这里居住,随后就关上了门。
房产部门核实情况,双方当面协商处理
之后张先生只好联系了原开发商来核查该房屋的信息情况,相关工作人员称关于“房屋究竟归属于谁、是否一房多卖”等疑问,房产部门会调取相关原始资料进行核查。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告知张女士及其家属。
经过房产部门的核实,张先生表示,他们持有该套房屋的购房合同和收费单据等证明材料,并且有当年购房经办人的相关证言。他希望和当前房屋的住户当面对话,“如果他们有关于房屋所有权的证据可以拿出来。”
开发商邓经理也回应表示,如果现住户不搬出,可选择报警处理。
后来社区人员联系张先生说住户同意见面协商,正在约时间,见面谈清楚。
张先生不认为这件事可以协商:“因为房子是我们的,这是毫无争议的,不存在协商的问题”,他表示有足够的材料证明房子所有权,所以不接受任何调解。而他此次见面的主要目的,是向迟迟未出面的住户讨个说法。
5月20号,双方约定当面处理此件事,等了一段时间,对方一直没来,打电话后其表示: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记者们只好暂时回避,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进行了沟通。
现住户愿意腾房,希望原房主补偿20万装修费,原房主拒绝
据住户林先生的家属称,林先生因为这件事前两天住进医院,此次协商由他的儿子小林代为出面。
当记者问到为何他们一直回避此事,小林称:“第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去面对。”而关于撬门入住的说法,小林予以否认:“我相信在现在的社会上,没有一个人能撬门无缘无故上来住那么久。”
小林说他们现在承认这个房子是张女士的,这套房子是他父亲林先生多年以前从别人手里购买的 ,被别人骗了,并不知道这房子另有主人。他们愿意腾房,但他们也是受害者,现在房财两空,希望原房主能补偿20万装修费。
“资料都拿不出来,你就凭口说我怎么相信你被别人骗了,是吧?他要补偿装修费,我们不可能答应。”张先生说,“你要补偿我就要房租了,很简单,我还要起诉你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原开发商)宝安集团的留底材料也找到了,在一周内我们的房产证都有可能办理下来 。”
最后双方经过长达3小时的协商,张先生给出了现住户半个月的时间宽限,限他们下个月6号前搬离。
而有关律师表示,所谓被骗这个行为,跟房主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去索赔显然没有法律根据。该房产属张女士所有,对方还涉嫌非法侵占他人财产。无偿占用房屋的占用费,也应参照市场上租金比例来向房主支付。
这件事也算是让人大开眼界了,从撬门入住被邻居亲眼所见而去举报,到社区人员去核实拿出一张手写转让合同和一张卖房人火化证明,最后原房主找上门却避而不见,遮遮掩掩露面后还向原房主索要20万装修费。这些站不住脚的逻辑,只能是让吃瓜群众看了一出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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