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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纠纷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裁决书林地纠纷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爸八几年开荒4亩地,一直种甘蔗2014年,2014后就开始种树到2020年一直没纠纷,最近土地征收,才知道这块地隔壁村个人拥有林权证,2010土地改革也没有通知我爸,林业局直把地划给人家。现在该怎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协商_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这种情况,最好能协商私下处理,希望能得到相应的补偿,把损失降到最低!按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一般会按有证划分归属的,要不会没有说服力的,希望你能得到妥善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龙说说,长话短说。1984年山林土地分产到户,因为原有的村界是早就定下来的。2009年山林延包时,原则是“大稳定、小调整”,一般不存在重新划分山林,办理《山林证》的依据是1984年的《林权证》,可以得知,对方一直是有证的。
按照你的描述,这块地应该是隔壁村的,那么可以确定的是你大概率没有1984年的《林权证》,如果有,那么可以提交当地人民政府进行确权处理,同时告知征收办暂停发放征收款。
另外说一点,有些地方曾经出台过“打破村界、组界,谁种谁有”的政策,你可以查一下,如果有,可以找当地政府协商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的事,指有协商解决,相互纠缠是不清的!该是谁的就是谁的!道理讲清,事情分清,这样才能做好一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林地属农村土地承包的范畴,发生纠纷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提请村民委或乡(镇)人民政府调解、也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愿意协商、调解或提起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一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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