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为什么警察配有执法记录仪,医护不配一个类似的行医记录仪?
记录仪,患者,医生为什么警察配有执法记录仪,医护不配一个类似的行医记录仪?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捂脸]单位不给发,只能自己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医生应该配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嗯,只要公众能接受,法律不追究,医生是愿意的。
比如做妇检,那个妇检床你可以搜一下什么样。
比如肛检,你应该知道肛门在哪吧?
比如说乳腺的检查、下腹部检查、外阴检查等等,比如说尿管什么的需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记录仪有关他人隐私,执法时必须,诊疗时候就不可!
关于医患矛盾,不能头疼医头。而是要从完善医疗保障和强化治安管理两个方面着手。根本解决医患之间的信任缺失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其实很多年前就已经有人提出过,警察执法可以配执法记录仪,医生执业能不能也配一个记录仪呢?这样岂不是有证有据,免去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说实在的,还真不行!
需求不同
警察执法更注重过程,警察有没有过度执法?被执法对象有无进一步违法行为,如袭警等?这些在日后的审判、量刑过程中也是会起到很大作用的。
医生执业则不同,结果对患者而言意义似乎比过程更加重要。就算医生执业过程中出现一些不符合诊疗规范的地方,患者也未见得就会看得出,只要病治好了,一般情况下医患是不会对簿公堂的。更重要的是,医生治病不仅仅是操作方面的问题,还有诊断思路和诊疗方案的选择问题,这些基本都是思维方面的东西,配了记录仪也无法记录。现而今真正因为医方操作差错引发的医疗纠纷其实并不多,更多地还是患方的期待值与医方给出诊疗结果之间的差距所造成的。简单说,患者到医院是奔着治好病去的,可人却死在了医院里,不管是不是医方的责任,不少患者多少还是会闹一闹的,甚至走司法程序。但其中真正是医疗事故的情况其实相对并不多……在这样的情况下,记录仪的意义其实并不大。
再者,诊疗方面一个最大的证据是病历,患者住院期间医方作了哪些检查、制定了什么样的诊疗方案、进行了哪些手术等等等等,都必须以文字形式在落在住院病历上。病历可以作为法庭上的直接证据,有了这个东西的存在,记录仪的意义其实已经相当有限了。再就是医疗纠纷举证倒置的问题,我国对医疗纠纷实行举证倒置,只要医方拿不出确实证据证明自己无过,那就是医方的责任、不是也是!除了明显的操作差错,记录仪根本无法反应任何问题。比如医生对病情的诊断失误,又或者诊疗方案、治疗药物选择错误等等,并且造成了后果,但其整个操作流程完全依照规范,记录仪又能反映什么?什么也反映不了……只有通过病历记录来反映。因此,病历的现实作用远比记录仪要大得多。记录仪只能反映具体某个操作有无过失,病历却可以反映诊疗全程。
当然,门诊是一个“重灾区”。因为时间有限,门诊病历上医生做不到记录详尽。出现问题,有时候很难说得清楚。而且诊室内部属于隐私空间,理论上是不能配备监控设备的。那么,为什么不给门诊医生配备记录仪呢?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了。
执法权和保护隐私的问题
警察执法是国家行政行为,是有法可依的,配备执法记录仪也有相关法规可依。更重要的是,警察执法是合法方对非法方,本就占据了相对优势。被执法者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即便警察打击卖淫嫖娼时配备执法记录仪也是在打击违法犯罪,是占了理的,不仅是私理、也是公理。换言之,警察的执法记录是合法采集,可以作为法庭上的直接证据。
医院则不同,医院没有执法权!更重要的是,医院的患者不是违法者,他/她就是普通人,医生配备记录仪不仅无法可依,而且未经患者同意、强制采集患者的隐私影像资料,本身就已经违法了。因此,即便给医生配备了记录仪,出现医疗纠纷,这种通过“非法途径”取得的证据也不一定会被法庭采纳。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那就是隐私问题。医生不是警察,除了个别特殊执法情形外,警察面对的都是衣着完整的被执法者。医生则不同,很多时候医生是要接触患者隐私部位的,最典型如妇科医生。给妇科医生配备记录仪,试问哪位患者会愿意?退一万步讲,就算这一切行为都合法,医方与患方也签署了保密协议。可一旦发生医疗纠纷,这些涉及隐私部位影像资料是要上法庭的,即便是不公开审理,接触的人起码也有好几位。试问,哪位女性愿意将这样的影像资料公诸于众?因此,给医生配记录仪根本行不通!
上一篇:你亲自遇到过最能喝酒的,时间,地点,喝什么酒度数多少喝多少?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