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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的合法产假是98天+80天奖励假吗?
产假,用人单位,条例广东省的合法产假是98天+80天奖励假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问到这个问题时,单位领导说98天是基本的,80天奖励假可以协商休多少天,给休30天是合法的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广东省范围产假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和《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不论一胎、二胎或其他情形),可享受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共178天。
2、如果有难产、多胞胎生育等特殊情形,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产假假期说明
【生育一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生育二胎】:正常产假98天+省条例规定奖励假80天=178天
【难产】:正常产假98天+奖励假80天+难产假30天=208天
【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会存在降低产假工资待遇、减少产假天数等侵犯女职工权益的情况。那么劳动者遭遇此种情形时应如何正确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1.应书面发函请求,并保留相关证据,采用邮寄方式发函的应当在邮递单上清晰填写收件人信息、邮递内容、邮递日期等并打印邮递记录保留相关证据。如请求得不到回应,可选择以下第2.3种解决方式,也可以直接再次发函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赔偿及补偿。
这种方式需要注意的是未发函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仍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切忌一时疏忽导致得不到应有的支持。
2.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一般社区会有劳动监察大队,建议先投诉,寻求和解,这种方式比较快捷)
3.和解不成,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如果仲裁得不到支持,寻求律师帮助,上诉到法院。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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