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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怎样才能减免?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财务处个人所得税怎样才能减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5.根据最新的个税法, 专项附加扣除对大家影响最大,可真正为大家减轻个税负担,实现减免优惠。为大家分享一张央视新闻的图解,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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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个人申请
符合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对照减免税政策和减免税项目,在发放个人工资薪金前,向财务处提交减免税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资料提供
申请享受减免税优惠的个人,应提供的资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本人签名的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申请原件;
2.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等)复印件;
3.与申请减免税项目直接相关的文件、证书、证件复印件,如批准为高层次人才的文件、证书,获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奖金的文件、证书,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的文件、证书等;
4.其他相关资料,如本人应取得相应收入的证明、合同、协议等资料,与减免税项目相关的资料。
(三)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财务处收到个人提交的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及相关资料后,经初步检查并汇总当月减免个人所得税的申请,拟订公司当月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申请并整理完善有关资料,经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四)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符合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向公司出具未盖公章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经公司法人签字、加盖公司公章后,送主管税务机关盖章。
(五)信息公开
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盖章,个人所得税减免税备案手续完成。财务处及时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和纳税人减免税备案表在OA系统和财务处网站公开。
(六)报销领款
申请人在OA系统或财务处网站查看到减免税备案完成的通知后,可持报销所需的相关材料到财务处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七)税务申报
1.在申请人办理完报销领款手续的次月,财务处将在税务局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系统中,为个人进行该项减免税事项的纳税申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规定,在一个自然年度,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收入累计达到12万元以上(以当年税务通知的金额为准)的个人,应于次年3月31日前办理个人所得税网络纳税申报。
当年办理减免个人所得税优惠手续的收入事项,申请人届时应自行按政策规定进行减免税的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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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东奥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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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很多人都看不懂上面这段话,我从大家最常见、最贴身的情况去说。
一:专项附加扣除
很多人只知道个税起征点是5000元,却不知道六项专项附加扣除,自己被蒙在鼓里了,所以一定要去申请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普通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
用普通的人话来说,子女教育1000元(三周岁以上,2个就2000元),有房贷每月1000元OR租房(看地区800~1500元),赡养父母独生子女2000元(若有兄弟姐妹可平摊额度,也可以协商独占额度),继续连续和大病医疗不常见就不说了。
实战来说,比如你每个月收入8000元,可以通过不同专项附加扣除:赡养父母2000元+孩子1000元+房贷1000元=4000元,8000-4000=4000元,还没有到个税起征点,可是平时单位给你发工资的时候已经预缴个人所得税了,所以一定要记得自己去申报。
为什么说专项附加扣除特别重要?因为其他的专项你更改不了,唯独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你能动的,而且大多数人都能捞中一二项,申报不申报就差别大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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