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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怎样才能减免?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财务处个人所得税怎样才能减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4.亚洲开发银行支付的薪金津贴免税
15.军人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税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16.军人的十三项补贴
1)政府特殊津贴;福利补助;夫妻分居补助;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独生子女保健费;子女保教补助费;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用费);军粮差价补贴,属于军队干部的免税项目或者不属于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不用缴纳个税。
2)暂不征税的补贴、津贴有5项:军人职业津贴;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专业性补助;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伙食补贴。
17.退役士兵的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免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18.远洋船员的伙食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9.远洋船员个人所得税减半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疫情防控津补贴免税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该优惠政策延期到2023年底。
21.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冠肺炎的防护用品(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2.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免税。
23.外籍人员的八项补贴免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24.特定来源的外籍专家工资薪金免税
25.境外人才税负差补贴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广东省、深圳市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大湾区工作的境外(含港澳台,下同)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6.奥运相关外籍技术官员支付的劳务报酬免征个人所得税。
27.西藏地区津补贴免税
对个人从西藏自治区内取得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增发的工龄工资,离退休人员的安家费和建房补贴费免征个税;
西藏区域内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取得的西藏特殊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28.残疾孤老烈属的所得各省确定减税幅度
29.住房租赁补贴免税
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0.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3倍以内部分免税
3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2.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递延纳税
即员工在取得股权激励时可暂不纳税,递延至转让该股权时纳税。
33.职工个人取得拥有所有权的量化资产,暂缓征税
34.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看完真是醍醐灌顶,看不懂。就字面意思,那就是符合减免政策才能减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起征点:每月5000元是免税的。
2.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减免,每个月你自己承担的那部分社保公积金是免税的,交多少,免多少!
3.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大病医疗:个人负担超过1.5万元的部分每年限额8万元
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最高每月定额扣除1500元(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独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
满足条件的,都可以税前扣除!
4.其他扣除:一些补贴和福利,比如每个月的通讯补贴什么的,也是可以免税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根据2019年1月1日的最新个税法,个人所得税可享有的减免优惠包括三种:
2.《个税法》第四条规定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即任何人取得上述10条所得之一,不用缴纳个税。
3.《个税法》第五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即个人取得上述所得,可根据本省的规定而享有减免优惠。
4.根据《个税法》第六条的规定,扣除项目包括:
(1)公益捐赠扣除:
(2)基本生活费扣除:每月5000,每年60000元。
(3)专项扣除:五险一金,具体扣除比例由各企业根据本地政策规定来确定。
(4)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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