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建筑工地,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谁负责?
包工头,都是,工地建筑工地,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谁负责?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在工地上给包工头干活受伤了,不能要求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唯一解决的路径必须是人身损害赔偿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来说一下!
一般来说!包工头在工地受伤!有两个单位负责!一个是建筑公司!另外一个是保险公司!在工地施工意外受伤人员都由这两个公司负责 !
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一包工头!二是项目经理!三是监理公司!四是开发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律森林为你提供如下法律意见:
1、向包工头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是一种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而且,法律森林也不建议你采用此途径,因为作为自然人的包工头,赔偿能力有限,即使胜诉,执行也会面临问题,不一定能够获得足额的赔付。因此,不建议以人身损害的赔偿为由的提起民事诉讼。
2、可以要求建筑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你虽然和建筑公司不一定构成劳动关系,但不影响你向建筑公司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建筑公司违法将业务分包给不具用工资质的自然人即包工头,建筑公司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3、因此,你可以通过仲裁途径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以包工头和建筑公司为共同的被申请人,要求二者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欢迎关注“法律森林”!
相关法律依据:
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七、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包工头该负责,因为是工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为施工单位与包工头是劳务分包关系,而工人是由包工头雇佣、管理并负责发放劳务报酬,跟着包工头干活的工人与施工单位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宜主张工伤赔偿。且不说农民工往往没有劳动合同、不交社保、工资发放方式不规范,一旦发生伤亡,要首先确认与施工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就十分困难。工人发生伤亡后可以从人身损害角度索赔,包工头要承担责任,同时因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应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也不必担心包工头没有履行能力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要求建筑施工方承担责任,事实劳动认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地负责,如果受伤没人承担,最后就由总包方负责。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