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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村并居”等同于“拆迁”吗?
宅基地,村庄,农民“合村并居”等同于“拆迁”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合村并居”等同于“拆迁”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百姓不需要楼房,如果为了老百姓幸福,就建平房大园子,让老百姓粮食有地方晾晒,有地方储存,老了可以种点菜,这才是民心所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理解的合村并居是为了腾退农村宅基地合理规划农户住房布局,增加土地利用率,把农村腾退的土地复耕后的指标卖给城市搞建设。拆迁是城市建设或者是工业用地需要搬迁原住民腾空土地上人和物。在呼吁一下农民不需要高楼大厦,不需要千村一面高楼大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根据我老家现在的拆迁经历,发表一下我的认知:
1、 合村并居村庄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乡镇级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四种类型。规模较大的中心村或其他仍将存续的资源禀赋好、产业支撑强的村庄作为集聚提升类村。具有向城镇化转型条件的城市近郊区和城镇驻地的村庄作为城郊融合类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古村落或其他自然文化历史特色资源丰富、有保留价值的村庄作为特色保护村。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等地区的村庄,因重大项目建设需要搬迁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严重的村庄作为搬迁撤并类村。
2、征地拆迁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从上述法律概念可以明确二者的区别:
1、“合村并居”搬迁与征地拆迁行为相同,但法律意义不同。征地才有拆迁,是行政行为,需要严格依法进行;搬迁表面上看是政府实施,事实上是民事行为,往往通过村民自治的形式实施。
2、“合村并居”的效用之一,土地资源优化。多个分散的自然村合并在一起,可以使土地资源优化,节省农民住宅占用土地面积。另一效用是减少审批环节。一般而言,对原属于建设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审批;征地拆迁的效用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合村并居”要切实发挥好村民主体作用,把村庄规划的决策权交给农民。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充分听取农民意见,深入细致做好农民思想工作,不搞强迫命令“一刀切”,完全遵循村民自愿原则;征地拆迁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一种国家行为,它具有一定强制性。
结合上述,可以明确二者具有相同点,即必须合法实施,给予合理补偿安置;从二者行为的法律意义、批准机关、行为性质的区别来分析研究,二者实质根本不是同一法律概念,所实施行为依据法律的适用不同,所以不能因二者具有相同点就将二者行为认为等同。
以上仅为个人观点,如有错误地方,还请指正,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合并和拆迁不同,从拆迁费就不同,少之又少[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国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严禁未批先占、以租代征、批甲占乙、批少占多,对不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实施征地的均涉嫌违法,你所述情况需要调查核实以下问题: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经营损失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目前,关于征地补偿款(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各省标准未统一,有的已经按经批准的征地区片地价实施补偿,有的按统一公布的耕地年产值乘以倍数来确定,但最终征地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复的征收方案为准。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性子不一样的,拆迁是商人行为,以赚钱为主,村庄合并是政府为主,资源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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