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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停车位,业主,车位小区地上停车位是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小区内停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这是我国《物权法》规定的。
南京业主状告开发商,要求地下车位归属权诉讼案经过最高法院审理已经完结。对于地面地下车位归属无需争议,全体业主购买了整个小区地面地下及其一切配套及附属设施,所有的小区内一切都是业主花钱买来的,这里没开发商什么事,他只是负责开发及办理五证,然后加利润卖给了全体业主,小区内那个地方是开发商花钱做的?不都是全体业主的钱买到的?
至于购房合同约定了停车位为开发商所有,明显属于霸王条款,可以不予认可。
建议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通过法律手段来索回车位的使用权。或者干脆,把现在的物业逐出小区,更换一家物业公司。
当然,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才是难上加难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地上停车位的归属问题。
首先要看停车位在不在公摊面积之内,如果在公摊之内,那么使用权和收益就得归全体业主所有。
如果是开发商报建的,有产权的停车位,那么车位就是开发商的,有权使用或者出售。这个车位是不计算到公摊面积里的。
可以去物业,要求查看车位有无报建手续,是否包含在公摊之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面停车位属于公共停车位的 不属于个人的 也不属于物业和开发商的 也就是说随便一个车都可以停在地面停车位的 任何人都不能收取停车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就像集资盖房,业主以预付和分期付款的方式,让一个包工队来给自己盖房子、配设施、修车位等,等一切工程都竣工了能入住了,业主与包工头的合同也就结束了。业主为了让自己集资盖的小区条件更好一些,默认了包工头找了一伙人来替业主管理小区,业主也就默认了并支付一定费用给雇佣来的看门护院、打扫卫生、维持环境等。可最后是包工头、雇佣来看家护院的,不但没有全心全意为主子服务,还对主子指手画脚、耀武扬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地上停车位哪有卖的?
收的都是管理费
只有车库和地下停车位才有卖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小区地面停车位归业主共有。
小区车位车库分为规划内车位车库和非规划内车位,地面车位属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的非规划内车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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