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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的土地之前被“永久出租”,农民有权利要回吗?
土地,规定,要回村集体的土地之前被“永久出租”,农民有权利要回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村集体的土地之前被“永久出租”,农民有权利要回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租”出去的土地该如何要回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
因此,如果地方政府或其他用地单位违法租用农民土地,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例外情形,那么农民朋友们应当明确,这样的“租地合同”是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可以主张合同无效,要回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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