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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离婚,孩子女方到底要不要带走?
孩子,女方,子女两个人离婚,孩子女方到底要不要带走?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可能我比较感同身受吧,我建议女方把孩子带走,真的和妈妈在一起特别幸福。后面我还是会和我爸见面,但是我和他亲不起来,我爸结婚了,有了家庭,逢年过节我总觉得我就是一个多余的,地位尴尬,不是主人也不像客人。
我可能跑题了,还是把孩子带走吧。孩子真的和妈妈才会幸福,不管你以后会不会结婚,以后会不会还有孩子,我希望你都不要忽略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因为自你们离婚的那刻起孩子的内心就开始变得脆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离婚,关于孩子,如果自己有条件,男方也同意,建议女方带着孩子。
自己的孩子自己疼,而且一般孩子都是妈妈带大的,从情感上也更亲近妈妈。妈妈心思更细腻,成长上更利于孩子。
作为爸爸,多为粗枝大叶,生活上能不饿着就不错了,平时想要多陪伴,一则没耐心,二则男人也想不到这一块。有的甚至直接扔给了爷爷奶奶,尤其是自己再婚有孩子后,更无心顾及原来的孩子了。
当然如果女方实在条件有限,不能给孩子良好的生活环境,男方又不同意,也只能给男方了。但可以平时多联系孩子,多看看孩子,多鼓励孩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因此,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首先就抚养权归属进行协商,协商不成起诉的,两岁以下婴幼儿的,一般归女方抚养,除非女方确实无抚养能力,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譬如吸毒、服刑等等。
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做协商,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据究竟由谁来抚养孩子对于孩子的成长比较有利作出判决。如你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举证证明有更多的时间照料孩子,孩子跟随你生活对于孩子本身成长比较有利来进行争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
5,可予优先考虑,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协商不成起诉的,或者确实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
(4)子女随其生活;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妈妈能带就带吧,母亲比较心细,能给孩子更好的照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因此,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哺乳期后的子女由双方协商,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两个人迫不得已离婚,对孩子是最大的伤害。我朋友17年的婚姻,去年下半年刚离,孩子是女孩,女方要。因为孩子上高一,以前一直在父母身边,非常乖巧懂事,离婚也是赞成父母的决定,看不出任何伤害和伤心。女方暂时在国外工作一年,原本计划今年下半年回去。平常女方经常跟女儿保持联系,关系也很融洽。最近几天,听说她女儿彻底爆发,崩溃,给她打了多次电话,哭诉以前父母吵架带给她的思维模式和伤害,以及父母离婚对她造成的影响等等。女方从来不知道她的孩子居然有这么多的想法,第一次深感内疚,立即决定提前回国照顾她。我想说的是,孩子的成长教育是一个大事,一点含糊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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