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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土地,因不在家,被他兄弟领走确权书,他不给我们该咋办?
前夫,确权,土地确权土地,因不在家,被他兄弟领走确权书,他不给我们该咋办?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离婚,房子归前夫,现在前夫死亡,是前夫兄弟办的后世,之后把房子和土地据为己有,我能把房子和土地要回吗,他不给咋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辈子害你的不是亲戚就是朋友
都是贪婪惹的祸,兄弟太不够意思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晏子有话说。首先,你已经离婚,房子归前夫,那么,这房子便和你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了。你前夫死亡后,其直接亲属有继承的权利,而你没有任何权利。因为离婚后财产已经分割,你们两个再没有任何关系,你不是他的继承人,无权继承和争抢。
但是,你在问题中用到“我们”一词,晏子感觉,有可能你和前夫有共同的孩子,而孩子归你抚养。这种情况下,你的孩子有权继承你前夫的房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配偶子女,还有父母,你孩子到底能继承你前夫房子的多少分额,要看第一顺序继承人具体有多少个。
作为你前夫的兄弟,他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如果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的情况下,他也有权继承你前夫的房子。并且,你前夫的兄弟为你前夫办了后事,也存在事实上的生养死葬关系,如果没有其他人来争房产,你前夫的兄弟继承房产是正常的。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建议你通过法律渠道,替你孩子打一场官司,争回属于他的份额。如果你和前夫没有孩子,这就和你没有关系了。
关于土地,本身不存在据为己有的事情,因为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存在继承关系。农村土地确认权,只是确定的承包权,而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不是确定在每一个人名下。并且,这个确权以本轮土地承包是家庭成员为准。所以,如果本轮土地承包时,你和前夫还没离婚,共同有承包的土地,你和前夫离婚后又未在娘家或新的婆家取得土地,那么你原来承包的土地还可以继续耕种,如果确权没有你的份,那你可以据实找有关单位仲裁。
如果承包时,你前夫和前夫的兄弟是在一个户内,现在确定的你前夫兄弟名下没有错误,但是这里面应该包含着你的土地,如果他不让你种,你可以通过仲裁要回自己的承包田。但是,如果本轮土地承包时,你已经和前夫离婚,前夫承包的土地和你就没有关系了,怎么确权,都和你无关。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并且本轮土地承包时有你孩子的土地,也可以一并争回承包权。
所以,对于土地确权来说,主要看当时签订承包合同时户内人口情况,签字人只是本户的代表,本户所有人口共同承包土地。如果当时签订承包合同时,你已经离婚,而你前夫户口上再没有其他人,那么,你前夫去世后,则视为本户整体消亡,土地承包权收回集体,你前夫的兄弟无权确定到他的名下。如果当时签订合同时,你前夫的兄弟和你前夫在一个户口本上,只是你前夫作为长子代表家庭签订的合同,那么你前夫去世后土地确权,将承包权转到他兄弟名下完全是正常的。
总之,你已经和前夫离婚,并且离婚时确定房产归前夫,则你前夫去世后,你无权去争。当然,如果你和前夫有孩子,则孩子有继承权。而对于土地,如果你离婚后已经在其他地方取得承包权,前夫承包的土地怎么确权也和你没有关系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他是谁,找村里,在付合条件的情况下你也许跑跑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哈哈哈,别说傻话啦!谁的确权书写他自己的名字,放心吧,你那一份老天爷都给你拿不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观点,我姑妄说之,你故妄听之,不喜一笑了之。
房子无权要!离婚的妻子对完全属于前夫的房产无继承权!但题主用词“我们”,则孩子有房子的继承权,但农村废弃宅基建筑物就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农村土地承包所有权比较特殊,由于承包土地时间长,承包土地有属于女方权益部分的土地,因此属于女方以及未成年子女(女方属于监护人)部分的承包权可以要回。
农村的现实是——通过民事或村委调解很难实现,主要原因法律意识淡薄,宗族意识比较强,重新承包土地出现的人员增减问题是历史沉珂,基本无解。
以刑事咋骗罪起诉的要件如成立,以刑事咋骗罪起诉更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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