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如果鲍毓明和女孩是一种畸形的恋爱关系,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是否会有变化?
关系,女孩,恋爱如果鲍毓明和女孩是一种畸形的恋爱关系,你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是否会有变化?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毫无疑问的,鲍某某在此案中一定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只是这个角色到底是违法犯罪的强奸,还是利用法律故意打了擦边球,就不得而知了,只能等公安部、最高检的督导组给出最后权威的谜底了。
鲍某某之所以能够在赵某星数次报案甚至立案后都安然无恙,一定不是一些网友所谓的权钱关系发生了作用,因为他并不算是一个掌握权力的人,更不是真正的富豪。只不过是一个高级白领而已,这样的人在中国已经多如牛毛。
他能够屡次三番让警方无法立案、立案后也不得不销案,在我看来,应该是几个因素发挥了作用:
第一、李某星母女在明知他是壮年单身男性,还将女儿拜给他做养女,并让李某星与他单独生活;
第二、这种长期同居关系过程中发生的性关系,如果没有及时的伤痕鉴定、物证资料、或者合乎情理的场景描述,只要鲍某某矢口否认,就很难定性;
第三、按照疑罪从无原则,鲍某某坚决不认罪,证据链无法形成的话,警方无法为他们的关系定性。而鲍某某作为资深法律工作者,肯定很清楚这一点。况且这个女孩多次报警指控强奸,但是却还一直住在他家,接受他的供养;
第四、据女孩的指控,他们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她十四周岁的时候,这个年龄界限刚好避开了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都被视为强奸的法律界限。所以无法以此为依据给鲍某某定罪。
倘若他们从同居一室一开始,就存在着暧昧的性关系,只要鲍某某每次在发生关系时没有殴打和恐吓,是不能认定为强奸的。而是否殴打恐吓,除了伤痕鉴定和现场录音,几乎很难取证。
当然,从人类良知的角度来说,我们无法容忍一个无辜的女孩被养父侵犯。但是如果其中真有刻意设计的功利目的,或者是复杂情感关系,那么大家肯定会改变对这对母女的看法。
总之,随着公安部和高检的联合督导组开始复核这个案件,我相信真相一定会大白于天下。在这之前,我们不妄下定论,传谣信谣。法律一定会给坏人一个严惩,给无辜的人一个公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鲍某与小芳究竟是什么关系?
鲍某与小芳(化名),究竟是什么关系?养父女关系?恋爱关系?真有点说不清。反正我感觉他们的关系有点不正常。
是养父女关系吗?
好像不是。
鲍某是2015年认识小芳的,当时小芳已经15周岁了。按照收养法,满14周岁的儿童,就不能再收养了。因为年龄太大了,不便于培养亲子关系,所以收养儿童必须在14岁以下。所以,在法律上,小芳是不够收养条件的。这是一点。
还有一点,就是收养法还规定,单身男性收养女童,必须比女童大40岁;而鲍某只比小芳大29岁。这一点,鲍某与小芳也构不成养父女关系。
另外,收养儿童还必须去县以上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由于鲍某和小芳,都不符合收养条件,所以,他们也不可能有收养手续。
再说小芳的妈妈并没有嫁给鲍某,没有婚姻登记。
从各个方面看鲍某与小芳都不是养父女关系。
如果有养父女关系,也是他们私下商定的,没有法律意义的养父女关系。
那么,鲍某与小芳是恋爱关系吗?
鲍某极力说明是恋爱关系。因为,如果是恋爱关系的话,她性侵小芳就构不成犯罪了,那就是一场恋爱纠纷了。
因为,小芳已经满14周岁了。与满14周岁的小芳发生性关系,只要小芳是自愿的,就构不成犯罪。
那么,如果鲍某在与小芳发生性关系时,有强迫行为,那就会构成强奸罪。
小芳极力证明发生性行为是被强迫的,认为自己是受害者。这就要看有没有强迫发生性行为的证据了。
小芳,如果有能够证明鲍某强迫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确凿证据,就可以治鲍某强奸罪。
现在看来,鲍某与小芳发生了性关系是无容置疑的了,关键就是,是自愿,还是强迫?
自愿就没罪,强迫就有罪。
鲍某与小芳,会各执一词,鲍某会说是自愿的,小芳会说是强迫的。
不过,我觉得鲍某好像有恋童癖,你一个40多岁的大男人,要才有才,要颜值有颜值,要地位有地位,要钱有钱,20岁到40岁的女人,还不是随便挑吗?干吗要去给一个未成年人谈恋爱呢?这不是精神有病吗?
鲍某的行为,构没构成犯罪,就得靠证据,就得靠司法机关去确认。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已介入调查,我想,真相不久就会水落石出,还正义一个公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你律师的身份,来来替鲍毓明去问一些问题,劝你还是省省吧,我们应该保护弱者不是吗?如果鲍毓明非要以恋爱关系。来掩盖他的犯罪事实。以此反转博取同情,被无罪释放了。会更加的肆无忌惮,以为天下他是王者,又有多少女孩儿成为猎物?世界会因此更加黑暗。可以多向身份的商人,怎会被一个十几岁孩子污蔑呢?并且甘愿污蔑三年,硬是把强奸说成爱情,他也能说出口,提起这件事我无比愤怒,只怕他坐牢了也不会是悔改的。
他胜利了只会报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凡事必有顺序
这一次的一方是未成年人,双方的认知和判断,主张和能力,表达与理解都是不对等的,所以这一次的顺序首先必然是:法律,人伦,道德,即使要加上一个情感,那也是畸形的情感。
至于你说”恋爱“?对不起,恋爱不是成年人之间的事情吗?小孩子那叫爱慕,信任,尊敬。怎么,你的女儿说”爸爸香一个“,你还要伸出尺把长的舌头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