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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感冒戴口罩等正式写入法规,大家说有没必要在全国推行?
戴口罩,口罩,疫情北京将感冒戴口罩等正式写入法规,大家说有没必要在全国推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了这次疫情的教顺,我们应该长记性。健康卫生的重要性。没什么都不能没健康!我支持国家的政策法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意对感冒和新冠要求带口罩,把感冒与新冠等同要求是非常必要的,因为新冠在没确诊前就类似感冒的症状,又新冠在潜伏期就有传染性,新冠的检测又有假阴性,所以绝不能等新冠确诊后再要求戴口罩。另外,感冒虽然危害不那么大,但也会引起身体不适,避免感染也是从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出发,有百利而无一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是有没有的问题,是生活习惯,疫情中大家都习惯了,不戴不敢出门,估计以后一段很长时间里将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十分贊成!身患感冒、大傷風、肺炎等病患應戴口罩。進入醫院,所有人都必須戴口罩,醫護員工在上班期間戴口罩是標配。而在季節交替,流感季節,民衆更應自覺戴口罩,保護自己,更可在极大程度上延緩与避免呼吸道疾病的傳播,保護人民健康。呼吸道疾病是万病之源,老年人的克星,老人長夀与否,在此一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得了一次普通感冒在小门诊治疗就花了六百块,如果感冒了都带上口罩是很有必要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日继续召开,会议通过《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患有流行性感冒等传染性呼吸道疾病时佩戴口罩,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餐饮服务企业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有条件的应当推行分餐制,不在公共场所赤膊,这些条款正式写入法规。《条例》6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实施随地吐痰、便溺,乱丢废弃物,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实施《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不文明行为,拒不改正或者多次违反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
建立文明行为记录制度,《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等文明行为信息进行记录。记录的标准和程序由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事机构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有关政策时,应当将文明行为记录作为优惠、奖励的重要参考。
公共秩序:地铁禁食写入法规 治理文体场所谩骂行为
《条例》第十七条,在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方面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增加地铁内禁食的行为规范,作为第七项,表述为:“不在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的列车内进食。”
本条内容还包括,着装整洁,不在公共场所赤膊;等候服务依次排队,有序礼让;乘坐电梯先下后上,上下楼梯靠右侧通行;娱乐、健身时合理使用场地、设施、设备,避免干扰他人等。
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秩序方面,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增加文化、体育场所治理内容,作为第四项,表述为:“以谩骂、起哄等不文明方式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
本条内容还包括,重点治理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娱乐、健身时使用音响设备产生噪声,干扰周围生活环境;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或者采用其他发出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等。
公共卫生:患有流感要戴口罩 咳嗽时遮掩口鼻
和此前的二审稿相比,《条例》多个条款有改动。第十六条维护公共卫生方面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第五项“不随意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进行细化,表述为“不在道路、居民区和其他公共区域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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