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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拆迁补偿吗?
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有拆迁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第十条的规定就是说明了 农民对于宅基地是只有使用权,并不是拥有所有权,这一点要搞清楚,
对于户口已经迁出的朋友不用过度担心,户口迁出之后虽然不可以再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但是房子是属于私有财产,如果户口已经迁出的,对上辈房屋是不能进行重新改造,在房屋自然坍塌、损毁后,村集体是有权收回宅基地。
户口迁出之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否可以继承?这个是肯定的,户口虽然已经迁出,但是房屋是可以继承,宅基地是不能继承,
对于宅基地是不能继承使用,房屋是可以根据房屋的所有权或者继承权主张拆迁补偿,所以在面临强拆的时候,只要房子还在,我们就可以领取房屋相应的拆迁补偿。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是依照地上物进行补偿,根据我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住房拆迁要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征地中拆迁农民住房应给予合理补偿,并因地制宜采取多元化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被拆迁农户居住问题。在城市远郊和农村地区,主要采取迁建安置方式,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上述规定也就是说 我们在遇到房屋拆迁,不管我们的户口是否还在,都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这也是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权利,
友情提示:如果在遇到拆迁时,对于拆迁补偿的问题,我们首先要自己了解一些基础的相关法律知识,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损害,如果您在哪一方面不清楚或者需要帮助,建议您咨询拆迁律师,从他们这里得到相应的帮助,拿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最大化的拆迁补偿。房产权到期后拆迁有补偿。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只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目前国内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只要房屋还在,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视同正常房屋进行市价补偿。
对于商业和工业用地上的房屋到期后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用手续,且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到期对地上物进行补偿的,可能得不到拆迁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扩展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第二款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其年限是永久的。
三、房屋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权属年限高为70年,工业用建筑用地和综合类用地高为50年,商用建筑用地高为40年。一、土地所有权不同而影响补偿
农村房屋和城市房屋拆迁中,最大的区别主要在于土地的所有权不同,一般来说城市的房屋,是国有土地,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也就是国家所有的。而农村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一般都是集体土地,一般归村集体所有。
因此,不同的土地性质,适用的法律规范也不相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一般都是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调整,房屋的价值要经过专业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定价。而农村房屋拆迁,属于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主要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来进行征收拆迁,因此拆迁的补偿,大多是以房屋重置的价格进行计算的,因此导致了城镇房屋与农村房屋在征地拆迁时存在补偿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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