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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老人去世后,子女是城市户口,其家中房屋,土地如何处置?
宅基地,土地,房屋农村老人去世后,子女是城市户口,其家中房屋,土地如何处置?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老人去世后,子女是城市户口,其家中房屋,土地如何处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今随着城市“抢人大战”不断升级,进城落户几乎没有门槛。于是越来越多的农村年轻人涌入城市,由农村户口变更为城市户口。农村家中的房屋和土地就留有父母守候,一旦老人去世,就会造成大量房屋闲置,土地荒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子女怎么才能有效避免资源的浪费损失,做到利益最大化呢?
对于宅基地的处置,红姐建议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从而达到变现或增收的目的。
其一,有偿退出。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意见》,不仅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对宅基地还权赋能;同时,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县级政府,可以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并探索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
从《意见》明确内容来看,现有宅基地有偿退出成为可能,也就是说闲置的宅基地可以申请退出,并得到一定金额的补偿款。
其二,盘活增值。对于距离城市近或者自然环境优美的农村房屋,可以通过出租的方式变现保值增值。但是一定要注意,租赁期最长不能超过20年,否则无效。还有就是通过房屋入股分红的方式,参与新农村改造或民宿建设,以达到增收目的。对于地处偏远,又没有优势自然资源的农村房屋,还是建议有偿退出比较划算。
其三,内部转让。政策规定农村宅基地及房屋,可以在本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有偿流转。如果你真的感觉父母留下来的房屋,对自己没啥用处,可以转给本村有需要的人。
如果你工作生活的城市离老家不远,红姐不建议你把父母遗留的房屋轻易处置掉。虽然父母不在了,但毕竟是从小长大的地方,充满了温馨的美好回忆,何不稍加修缮,留作度假放松心情的住所呢?现在农村的交通方便,通信畅通,环境优美,将来退休了说不定还想回老家养老呢!
对于土地的处置,因为子女没有继承权,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应相机而定。
有的地方规定,土地承包人病故后,承包合同自动解除,无偿收归集体所有。有的地方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也不减地,如果承包户去世了,家里也没有其它成员可耕种,就收归集体重新发包。
你可以根据所在地区相关政策,随机处置,切记个人买卖土地是违法的。如果你们那里对土地的管理不太严格,你可以出租给他人耕种,也收入点儿租金,总比荒废了要好!
以上就是我给你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网友们有什么看法和建议,欢迎评论留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位网友好!对你问题试做以下品析,欢迎互动交流。
首先,从给定信息分析,你家老人在乡下,你在城市工作,有业,是市民了。
其次,你说老家宅地,土地怎么办?这儿有两个法律或政策关系要厘准。一是宅地所有权在村集体,宅地上附着物,比如房舍,林木等,归属权私有。二是乡下土地,这与你家老人是承包关系,所有权仍在发包方即村集体。
第三,关于宅地,如无人居住,村上有可能要收回,按排无宅地户使用,对宅地上的房舍等你可以自行处置了。
关于土地经营权,你无法经营,可依法流转他人代行经营。
农村土地经营权,如有子女可以继承。
由上,农村宅地实行一户一宅,如宅地无人居住,子女进城落户在城里,而宅地闲置弃用,村上要收回了。
农村土地,老人无力经营,亦可流转他人,但是土地的所有权是集体,子女有权继承经营权。
法律依据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以上品析是我一家偏见,欢迎交流,沟通,也可私信跟进探讨。
不当之处,批评,指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解答你提出的此问题!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省.直辖市.自冶区地方法规之规定答复如下。
(一).若农村老人逝世后他的农村房产(包括房屋合法使用的宅基地)其子女享有继承权,但对于已经成危房或已经倒塌的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此宅基地使用权应由所有权人(村集体)收回后,可用于规划分配给其他村民使用,对于此危房或是已倒塌的房所用的建筑材料以及地上附着物仍归逝世老人的子女享有处分收益的权利。
(二).若农村老人逝世后其原承包的农耕土地.林地.草地,只要地是依集体成员身份分配承包的土地在未到每轮土地承包期限之前,老人的子女仍可管理或扭转转包,但不能荒废,若荒废时集体可以收回由集体经营管理,当然子女也可自愿交回集体。
(三).若老人生前有签合同承包扭转来的土地时,其子女享有继承合同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应承担合同约定义务,当然其子女也可以放弃此项继承权。
综上所述已全方位解答了你所提出的此问题,解决了朋友的心中疑问!
此致!
附解答人简介:本人热爱关注有关三农方面的发展问题,诚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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