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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不在本村能分得集体征用补偿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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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户口不在本村能分得集体征用补偿钱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首先,户口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意味着其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户口不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是不能享受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分配;
2.征用补偿款的发放对象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如何分配由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决定,如果有较为特殊的人员,因特殊原因户口外迁,但本人又长期在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居住,履行本集体经济组织义务,享受相关权利,作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经过相关法定程序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发放补偿款;
3.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综上,作为户口不在本村组的成员一般是不能分得集体征用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情形,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希望以上解答可以帮得到你,如有其他疑问,欢迎在评论下方评论或者私信,关注我,让你更懂三农法律常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肯定分不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户口都不在本村就不可能了,户口迁走等于就是别的地方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因为你的户口已经迁到别的行政机关管辖。不属于你本村里的人了!所以是不享受集体征用补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国家法律相关规定,你肯定分不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分不到,现在我们这边嫁出去的女儿,户口没迁出去,也是没有分的,除非是两个女儿的,就可以分一个女儿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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