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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过了三年的违建该如何处理?
建筑物,建设工程,不动产不动产过了三年的违建该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不动产过了三年的违建该如何处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建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拆除违建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不动产登记时对于违建房、私建房暂缓登记,待相关部门处置后依据具体的结果进行登记或不予登记。违章建筑不会登记的,如果登记就等于认可了。
不动产登记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房地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房屋是重要的财产,属于民法上的不动产的范畴。
简单的违建,当事人自行拆除并恢复原貌就可以了。如果违建改变了规划结构,侵占了公共空间,也对整座楼宇的承载负重造成了影响,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当事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会对该违法建筑物进行拆除。当事人不仅要全额支付强制拆除费用,还要接受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国土部门对没有或不符合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以及当事人未处理完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办理或者暂缓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商品房开发企业诱导业主违法建设的,违建当事人的违法信息将被纳入公共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违章建筑的认定,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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