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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单身老人无子过世后的宅基地应该由亲属继承吗?
宅基地,老人,使用权农村单身老人无子过世后的宅基地应该由亲属继承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所以户口对于宅基地还是有一定区别的。总的来说,不管户口是不是在本地农村也就是宅基地所属的集体范围内,对于父母所遗留的房屋都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对于房屋的处置方式却不一样。
所以在农村宅基地问题上户口还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应该要明白清楚。当户口已经不在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地区,那么对于父母的房屋所享有的也就等同于对宅基地所享有的使用权,而不具备所有权了。
简单的说如果户口跟父母还在一个地区,还在一个户口本上,通过变更就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房屋的所有权,而如果户口跟父母不在一个地区了,都不在一个户口本上了,不管是不是农村户口,那么就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而不具备宅基地的使用权。
第2种情况,外嫁的女儿。
在农村没有儿子的,也就是女儿而且全部都嫁出去了,户口迁走了。那么这种情况也是需要区别对待的。这个时候女儿依然是可以继承父母留下来的房屋,但是同样不可以对房屋进行翻建新建加盖。
如果说女儿嫁出去,但是户口并没有迁走,这个时候对于父母所遗留下来的房屋是可以继承,同时还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能够对房屋进行翻建。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大家应该要留个心,如果女儿嫁出去而且想要让她继续继承自家的房屋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权,最好还是把户口保留,不要迁出去。
尤其是女儿嫁出去,对于父母所遗留下来的房屋,基本上是不会在居住的,所以如果长期没有人居住还不能进行翻修,那么最后肯定是消失。等到房屋消失那么就会被集体所收回,重新再分配。
第3种情况,其他亲属。
如果在农村对于那些没有子女的或者子女已经不在的情况,老人通常都是有亲属帮忙照顾,所以在老人去世之后,房屋同样是可以被亲属所继承的。宅基地,要分具体的情况看清楚本身是否具有其他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可能还有一种情况,在农村没有子女也没有亲属,就是所谓的五保户,是政府和集体共同来照顾的,这种情况离世之后房屋或直接收回。
简单的总结一下对于农村的宅基地,如果和父母是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房屋的所有权,而且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限制。如果和父母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可以继承宅基地的部分使用权和房屋的使用权,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有限制的,不允许进行翻建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
另外还有几种情况是不可以。
首先就是已经分户,并且申请了自己的宅基地,说白了就是和父母分家,而且没有在一个户口本上,同时已经申请了新的宅基地受至于一户一宅,所以对于父母的宅基地就不能再继承了。
其次已经办理了分户,但是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也是不可以在继承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另外对于农村那些本来就是已经属于违章的建筑,那么不论是子女还是其他人都不可以继承使用权,比如在耕地或者没有获得建房相关资质的房子,那么不能继承,而且会被收回。
再者宅基地长期闲置或者房屋长久没有人居住,也没有人去维修,超过两年以上,房屋坍塌的,会被收回,子女不能继承。
另外农村的宅基地还是有使用面积规定的,所以如果有超标的部分是不能够被继承使用权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未必。看是谁瞻仰的,否则,只要是亲戚都能沾到好处,不现实。
农村宅基地现在是炙手可热的资源,很多人都有严重误解,认为这块地可以继承,其实,宅基地是村集体的财产,现在管控越来越严,能继承给直系亲属的只是宅基地上的房子,且并非绝对可以传给小辈。建议不要道听途说,问清楚村干部再下定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我是农民程先生,很高兴回答你的这个问题。在我们也有很多这样的老人,有的是年轻时没结婚,有的是因为其他原因无儿无女。这些年轻时还没事,过的无忧无虑,别人再为孩子操碎了心的时候,他们过的却是很痛快。但是等到了年纪大的时候,问题就来了,谁来为他养老送终,谁为他们端茶倒水,都是摆在眼前的问题。于是就出现了一种现象,就是找个有点血缘关系的,老实可靠的人来投靠,我们这边叫请受。就是等老人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他要负起责任,条件就是老人的所有财产归请受所有。财产就是包括土地,宅基地以及其他物品。一般老人会找自己的侄子活着兄弟来作为依靠,毕竟有点,血缘关系,年纪大了不至于虐待自己。现在这部分人现在都可以去敬老院养老了,但是他们还是会找一个这样的人,作为继承人,虽然这种口头上的承诺没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和保护,双双协商好之后还是会信守承诺的,毕竟面子值千金,谁也不想落个言而无信的小人。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我先给你举一个真实的例子,这个案例不但真实,而且还上过我们当地的新闻媒体,是可以查询的到的。
这位老人名叫“薛帮左”。因为为确保真实性,我没有用假名字,他跟我父母住邻居得有三十年。一生无儿无女,从未娶妻。他有三个弟弟,一个妹妹。妹妹远嫁他乡,基本不跟他有任何联系,但他的三个弟弟都在本村居住。老人名下有一处房产,普通的三间平房(因为我们这拆迁所以房子较值钱),有一些存款。就在老人要去世的前一年,生了一场大病(因此去世),他找到了他的侄子,希望侄子可以为他治病,给他养老。他的回报就是那处房子。可他侄子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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