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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在这3年间为什么不逃走?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和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孩子,自己的,的人李星星在这3年间为什么不逃走?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和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李星星在这3年间为什么不逃走?第一次受伤害之后为什么不和老师和同学求助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其实不难理解。
最主要的原因是性知识的匮乏。虽然她对于他的行为比较难接受,但却不知道是什么,自然不知道怎么办。
再加上对方是以养爸爸的身份出现的,这更加让她无法清醒看待对方的行为。
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她没有逃走这是很好理解的。
对方对她有伤害,也有花言巧语给她洗脑,所以她的内心更多的是困惑,不安,矛盾,痛苦。
别说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了,生活中很多成年女性在遇到渣男后,虽然内心万分痛苦,也是舍不得离开。
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有女儿的父母要以此为戒,保护好自己的女儿。
一,父母不要谈性色别,要意识到性教育刻不容缓,需要从小就让孩子学习性知识,让孩子认识自己的身体,知道身体各个部位的功能,让孩子知道哪些部位是别人不能看、不能摸的。
二,父母要做孩子最信任的人。告诉孩子,发生任何事情都可以告诉爸爸妈妈,爸爸妈妈永远会爱她,这样孩子就会把爸爸妈妈当成自己最信任的人,有什么事情就会跟爸爸妈妈说。
父母要记住,不管孩子跟自己说什么,都要认真去聆听,站在孩子的角度去理解孩子,不要随意斥责孩子,要让孩子感受到自己跟父母是可以无话不谈的。
三,父母要告诉孩子身体和自由是最珍贵的。谁伤害了自己的身体,侵犯了自己的自由,那么就赶紧想办法离开。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有的女人遇到了渣男,纠结、矛盾、痛苦,就是做不到断舍离,最后落得一个悲惨下场,有的甚至为此付出了可贵的生命。
只希望所有的父母都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让孩子身心健康,成为有利于自己和他人的人。
图片来源于网络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确实有值得商搉之处,但无论如何,李某放弃救助或怠于求助的行为,并不能因此就认定鲍某行为的合法性,尤其是李某系未成年人,系受未成年人保护法及相应法律保护的特殊人群。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的回答,目前也都是分析、猜想,究竟真实情况如何,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
如果试着分析,可能会有十几种结果,但是,我不得不说,一个40多岁的高智商法律界的风云人物“翻云覆雨”易如反掌,不要说对付一个小姑娘,就是在商场上、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经济诉讼等法律上,那一位鲍大律师,可是全国闻名的,肯定打赢过非常棘手的官司。他有许多兼职,在法律界声名遐迩……
所以说,鲍某在心理上影响李星星,掌控李星星,完全可以做到。就如同邪教那样让你在受到侵害时是恨他,但在实际生活中又摆脱不了他……
所以说,李星星的心理也是不可能健康的,她没有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她也可能认为,离开了鲍某,不可能生活,也就是说,3年间不向老师和同学求助,因为她第一次报案以后,看到了警察也奈何不了他。
因此说,懂法的人犯罪,更加可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李星星作为一个未成年人对事情判断不成熟,至于不向外人求助应该是受到物质诱惑后的表现。
第一时间看见这条新闻时很震惊很气愤,一个高学历高职位的人做出这种行为很让人不理解和气愤;我认为看见的是表象看不见的才是真相,星星的妈妈应该问题很大,猜想应该和男方有不可告人的交易,她急需站出来解释一下,让大家有一个公正的评判,也让法律早日做出正确的审判,也能让孩子早日解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鲍毓明威胁她,如果告诉别人就会杀了她的妈妈。
只能说李星星是一个善良的女孩,如果自己逃走,鲍毓明依旧得不到法律的惩罚,相反,还会有第二个李星星受到鲍毓明的折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一个社会底层女孩,又是单亲!就冲着妈妈送女儿这事情上,她就不是一个正常环境长大的孩子!想法也不是正常女孩!不能拿正常人思维考虑这件事!但是鲍可是正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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