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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买的代租商铺,成烂尾楼了,开发商申请破产,怎么办?
债权,债权人,管理人投资买的代租商铺,成烂尾楼了,开发商申请破产,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投资买的代租商铺,成烂尾楼了,开发商申请破产,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谢谢邀请!
根据你说的情况,建议如下:
1、首先向破产清算管理人申报债权
(1)资料准备
把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收据、购房发票(如有)、备案表(房管部门打印,一般情况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还要网签并办理备案登记)、身份证等,你认为对确认你债权有证明作用的资料,复印一套。
(2)债权登记
根据法院公布的破产清算管理人办公地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破产清算组申报你的债权?切记、切记、切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查看法院公告
《破产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通知和公告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
(二)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三)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
(四)管理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及其处理事务的地址;
(五)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要求;
(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七)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通知和公告的其他事项。 ”。
债权申报及期限
《破产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2、后续可能出现的结果
(1)、重整,原开发商复活或由新的开发接盘
这种情况下,在法院的的主持下,寻找新的开发商接盘继续开发建设,按照合同约定交房,但时间不会是原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开发商不承担延期交房后违约责任。
原有的带租约的也可能新的开发商会根据业态调整甚至解除租约。
这是最好的结果,至少能够确保房子完工交房收房。
(2)、破产
如果成本太高,或者为了规避以后的后续风险,会存在没有开发商接盘的结果,或者由于法定原因,宣布破产。
这种情况下,对你来说,就只有参与破产剩余财产的普通债权按比例分配。
《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3、个人应对措施
(1)、学习破产法,了解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定
(2)争取参与债权人事务
由于已经进入法定程序,作为普通的购买者的债权人,只有等待法院最后的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可以通过破产清算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等了解情况,或者参与债权人会议,确保购房人的利益最大化。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感谢邀请,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很不幸,您会遇上买到烂尾楼这种事。这件事情非常麻烦,您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1,既然烂尾,那您是肯定没有正式发票,税票,房产证等资料,甚至可能连房管局备案的合同都没有。您需要去房管局查询房屋买卖合同是否网签,合同是否备案,是否有契税缴纳记录。可能的话,复印所有能拿到的资料。
2,保存好所有的资料,包括并不限于你在房管局取得的资料,收据,认购合同等等。
3,仔细看合同,开发商是否已经有了交房延期,代租延期等。
4,找一个律师,在开发商违约的第一时间起诉,保留你追讨损失的权利。
5,联系所有业主建群分享资料及信息,信息很重要!
6,保持和法院沟通,信息很重要。
7,时刻关注开发商后续,一般来说资产会重新处理,烂尾房总有重新开动的那一天。
祝你好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就没办法了哦,到法院申诉呗,应该会有人接盘,然后继续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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