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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对于那些拒绝不配合管理的人,该怎么处理?
疫情,防控,传染病疫情期间,对于那些拒绝不配合管理的人,该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病毒携带者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或者隐瞒极有可能感染肺炎的情况,故意走亲访友、不做任何防护措施等,造成与其接触人员感染肺炎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典型案例:2020年1月22日,广东省某村村民秦某因身体发烧前往医院,但在诊疗时,隐瞒武汉旅居史。后秦某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多名密切接触人群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秦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1款“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故意编造虚假疫情信息或协助他人传播虚假信息,造成严重社会恐慌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典型案例:2020年2月1日,警方接群众反映有网民发帖自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后警方将发帖人范某查获,经查,该人未感染病毒,其供述称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后刘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故意售卖假冒伪劣的口罩或其它医用紧缺物资,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典型案例:2020年2月1日凌晨,某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对梁某经营的天猫店和线下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少量涉案口罩,经初步认定该口罩为假冒伪劣产品。后梁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五)哄抬物价、牟取暴力,涉嫌非法经营罪。
典型案例:2020年1月28日上午,接群众举报一药房存在哄抬口罩价格的情况。一款N95口罩进货价格30元/袋,售价却高达300元。药店涉嫌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非法牟取暴利。检查人员当场查扣涉事产品,并责令药店暂停营业等。后公安机关以非法经营罪移送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六)谎称有口罩等紧缺物资售卖,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涉嫌诈骗罪。
典型案例:2020年2月3日,某公安局接到林某报案,称其1月27日转账9500元货款给一微信好友购买医用N90口罩,但对方始终都没有发货且关闭手机逃避联系。后经核查,嫌疑人金某等人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结语
疫情面前,望随时保持应对疫情的耐心、毅力,相信政府,相信全国人民的一致努力,能够将疫情遏制并制止,要做到不盲从、不气馁。面对防疫检查,不逃逸、不抗拒、不阻碍、不捣乱;面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扩散、不传播;面对谣言,不信谣、不传谣;面对极端个人情绪情况,不起哄、不闹事;面对物资紧缺情况,不制假、不售假、不哄抬物价;面对野生动物要忌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生活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但是特殊时期特殊处理,给大家举个湖北那边的生活处理方式,碰到不配合管理的人员,先采取劝退方式,倘若对方依旧不配合,直接打110报警,让警察叔叔带走。在湖北那边,还有个更狠的处理方式:先打你一顿,再让警察把你带走。这样,生活中,这些不听劝的人员,总该乖乖听话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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